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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徐德林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时间:2026-10-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徐德林(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徐德林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徐德林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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