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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赤峰市政协原副主席汪洋涉嫌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提起公诉

时间:2021-07-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汪洋(副厅级)涉嫌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拉善盟分院依法向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汪洋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阿拉善盟检察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汪洋利用担任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赤峰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赤峰市民政局局长,赤峰市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利用担任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赤峰市民政局局长,赤峰市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其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不能说明来源,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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