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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国平决定逮捕

时间:2021-04-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委原委员、盟行署原党组副书记、副盟长张国平(副厅级)涉嫌贪污、受贿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对张国平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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