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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党史研究室原主任张宇一审获刑十二年

时间:2018-11-14  作者:  新闻来源:呼伦贝尔市检察院 【字号: | |

  近日,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党史研究室原主任张宇正厅级涉嫌贪污滥用职权私分国有资产受贿一案作出判决,被告人张宇犯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私分国有资产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四十万元继续追缴其犯罪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宇利用职务之便,在德公司为党史研究室制作广播影视作品时使用签订虚假合同等手段与德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某共同贪污公款,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贪污罪被告人张宇将内蒙古百年风云等系列专题片交给德公司制作后验收时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制作的系列专题片没有达到电视播放标准,无法起到党史宣传作用,造成巨额经济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其行为构成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被告人张宇在担任党史研究室主任期间,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以发稿费的方式私分给个人,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被告人张宇利用党史研究室与其他单位共同出版图书之机,伙同褚某某向他人索要钱款,其行为构成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四十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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