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蒙文
 
头部蒙文
今天是 支持IPv6网络
您的位置:首页>阳光检务>权威发布

巴彦淖尔市委原书记何永林受贿等案开庭

时间:2018-03-26  作者:刘懿德  新闻来源:新华社 【字号: | |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巴彦淖尔市委原书记何永林(正厅级)受贿、玩忽职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

  通辽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称,被告人何永林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在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转制过程中,身为筹备工作小组组长,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职责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其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差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玩忽职守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何永林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

  据悉,本案将择期宣判。

友情链接
其他链接
 
检察微信
检察微信
检察微博
检察微博
今日头条
今日头条
抖音
抖音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