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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依法以涉嫌行贿罪对10名官员立案侦查

时间:2016-11-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兴安盟检察分院依法决定对利民立案侦查
日前,兴安盟检察分院决定,依法对乌兰察布市民委主任利民(正处级)以涉嫌行贿犯罪立案侦查。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兴安盟检察分院依法决定对张文斌、王曙明立案侦查

日前,兴安盟检察分院决定,依法对乌兰察布市财政局副局长张文斌(副处级)、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城建局原局长王曙明(正科级)以涉嫌行贿犯罪立案侦查。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兴安盟检察分院依法决定对闫占文立案侦查

日前,兴安盟检察分院决定,依法对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闫占文(副处级)以涉嫌行贿犯罪立案侦查。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兴安盟检察分院依法决定对郭建庭立案侦查

日前,兴安盟检察分院决定,依法对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处长郭建庭(副处级)以涉嫌行贿犯罪立案侦查。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兴安盟检察分院依法决定对田喜立案侦查

日前,兴安盟检察分院决定,依法对乌兰察布市边防公路养护队队长田喜(副处级)以涉嫌行贿犯罪立案侦查。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兴安盟检察分院依法决定对图木尔布和(特木尔)立案侦查

日前,兴安盟检察分院决定,依法对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旗委副书记图木尔布和(特木尔)(副处级)以涉嫌行贿犯罪立案侦查。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兴安盟检察分院依法决定对刘恒山立案侦查

日前,兴安盟检察分院决定,依法对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人大副主任刘恒山(副处级)以涉嫌行贿犯罪立案侦查。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兴安盟检察分院依法决定对于有生立案侦查

日前,兴安盟检察分院决定,依法对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政协副主席于有生(副处级)以涉嫌行贿犯罪立案侦查。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兴安盟检察分院依法决定对哈斯木仁立案侦查

日前,兴安盟检察分院决定,依法对乌兰察布市凉城县政法委书记哈斯木仁(副处级)以涉嫌行贿犯罪立案侦查。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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