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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标准限额以下项目代理机构选取项目合同公告

时间:2024-12-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合同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标准限额以下项目代理机构选取项目合同

二、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内蒙古自治区人检察院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61号

联系方式:4628308

供应商(乙方):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三、合同主要信息

序号

货物、服务品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价格

1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标准限额以下项目代理机构选

1

每个项目参照内工建协[2022]35号文件费率标准整体下浮 20 %,采购代理服务以上述规定及成交供应商的最终下浮报价按项目进行结算,由采购人商支付,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

四、合同签订日期

20241128

五、合同公告日期

2024122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标准限额以下项目代理机构选取合同.part1.rar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标准限额以下项目代理机构选取合同.part2.rar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202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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