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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采购涉法涉诉代理律师服务项目合同合同公告
采购人(甲方):内蒙古自治区人检察院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61号
联系方式:4628308
供应商(乙方):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类别 |
单位 |
金额 |
信访大厅值班 |
元/天 |
300元/天 |
代理申诉 |
元/件 |
1450.00元/件 |
公开听证 |
元/件 |
1800.00元/件 |
化解信访积案服务 |
元/件 |
3500.00元/件 |
简易听证 |
元/件 |
500.00元/件 |
1.信访大厅值班服务作为配合服务事项不进行付费。
2.律师见证服务、其他关于控告申诉程序需提供的法律服务根据实际发生数量据实结算,价格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确定。
3.律师提供认罪认罚见证法律帮助:1500.00元/件。
2024年4月29日
2024年4月29日
合同附件
12309检察服务中心采购涉法涉诉代理律师服务项目合同.part2.rar
12309检察服务中心采购涉法涉诉代理律师服务项目合同.part1.rar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