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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拟推荐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贡献突出集体和个人参评对象的公示

时间:2026-05-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关于对拟推荐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贡献突出集体和个人参评对象的公示

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关于组织推荐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贡献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的通知》要求,通过各盟市检察院推荐、自治区院书面审查、征求意见等程序,经请示院领导审定同意,下列组织和个人为拟推荐对象。按照程序要求,现予以公示。

一、贡献突出集体推荐对象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团队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团队

二、贡献突出个人推荐对象

张录平 自治区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一级检察官助理

王介屏 巴彦尔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

赵彩宇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

三、公示时间

2026515日至521日。

四、受理方式

如对上述拟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等方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告知或签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五、受理电话

0471——4628842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

20265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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