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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检察互鉴 赋能向北开放 李永君检察长会见蒙古国检察官研修团

时间:2026-09-22  作者:  新闻来源:自治区检察院国际合作处(翻译处) 【字号: | |

深化检察互鉴 赋能向北开放

李永君检察长会见蒙古国检察官研修团




9月14日至21日,蒙古国总检察院人权政策司主任检察官策·阿拉达日贺西格率蒙古国检察代表团一行15人到访内蒙古开展研修交流。9月21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永君在呼和浩特会见蒙古国检察官研修团一行。




李永君对研修团来华开展交流访问表示欢迎。他指出,中蒙两国山水相连、睦邻友好,两国检察机关交往渊源深厚。在两国最高检察机关合作协议框架下,双方持续开展人员互访、边境会晤、业务交流等多层次往来,为维护边境地区安宁稳定、筑牢我国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法治屏障、助力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李永君回顾中蒙检察交往的过往历程,请代表团回国后转达对蒙古国总检察长的真挚问候与美好祝愿。

李永君表示,司法互信是经贸相通、人文相通的重要基石。深化中蒙检察领域人员往来与业务交流,对服务向北开放、助推中国(内蒙古)自由贸易试验区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我方愿充分发挥内蒙古沿边口岸区位优势,持续巩固边境地区检察机关双边合作基础,进一步畅通业务沟通渠道,加强检察实务互学互鉴、法律文化交流交融,做实做细涉外法治人才交流培养,在跨境刑事司法协作、涉外法治宣传教育、域外法律查明等重点领域持续挖掘合作潜力,以人员交流带动业务协同,以法治合作护航双边务实交往,推动中蒙检察机关合作迈上新台阶,更好惠及两国人民。

策·阿拉达日贺西格对李永君检察长的会见以及中方周到细致的组织安排表示感谢。他表示,此次来华交流,切身体会到中方的真诚友好。通过系列学习参访,蒙方检察官近距离了解中国检察履职实践,特别是对中国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产业企业创新发展以及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等方面的实践成果深受启迪,对中国检察机关深化检校合作、联合培育法治人才的做法留下深刻印象。回国后将认真总结研修所得,结合本国检察工作实际加以转化运用。蒙方期待以此次研修交流为契机,继续保持两国检察机关常态化联系,持续深化互信、厚植检察友谊,进一步深化司法协作,优化跨境办案协作流程、简化协作对接环节,切实提升跨境协作效能,携手筑牢两国边境安全屏障,为双边经贸往来营造更加优良的法治环境,共同为地区法治建设与边境稳定贡献检察力量。

蒙古国检察官研修,是自治区教育国际化项目在涉外法治领域的创新实践,共有30名蒙古国检察官参训,每期研修为期8天。参训人员来自蒙古国总检察院、首都检察院及多个省、区级检察机关,业务覆盖人权保障、侦查监督、公益监督、反洗钱等多个检察核心业务条线,涵盖多层级检察骨干,业务覆盖面广,代表性强。






研修采用专题授课、座谈研讨、实地研学、人文互动等多元融合模式。开班仪式邀请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大学相关领导出席。研修安排系列主题讲座,邀请检察理论与法学实务领域专家教授,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内蒙古)自由贸易试验区法治建设、中国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体系、中国检察制度等主题开展专题讲授。期间,研修团赴北京、呼和浩特、青岛等地开展实地研学,走进检察机关业务场所与技术实验室,走访高等院校、科创企业、自贸法务区、法治教育基地,与高校涉外法治方向实验班师生开展座谈。研修过程中,面向蒙古国检察官积极宣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系统展示检察履职赋能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治理的制度成果与实践探索,全景呈现中国式现代化进程当中法治建设、产业创新、生态治理取得的丰硕成效。

参训中,双方围绕跨境司法协作、人才互访、法律实务交流充分交换意见,凝聚起务实合作新共识。

内蒙古检察机关将依托本次涉外法治研修交流实践经验,把人员培训交流作为深化中蒙检察务实合作的重要抓手,不断拓展交流广度、挖掘合作深度,丰富向北开放涉外法治合作载体,讲好中国检察故事,为共建“一带一路”、服务中蒙友好大局贡献内蒙古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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