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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管理,各美其美
全区基层检察院建设暨“大、中、小”院分类管理推进会召开
9月11日,全区基层检察院建设暨“大、中、小”院分类管理推进会在鄂尔多斯市召开。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永君,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队伍建设指导部部长陈婧出席会议并讲话;鄂尔多斯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万世斌致辞;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安耀彬主持会议。自治区人大代表古斯林、冯小兰应邀参会。自治区检察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各盟市检察(分)院检察长、政治部主任以及部分基层院检察长参加会议。

“2023年以来,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始终把基层院建设摆在检察工作突出位置,坚持整体谋划、一体推进,顺利实现‘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大变样’的阶段性目标。”回望三年实干路,李永君表示,基层院建设坚持政治建设引领,基层检察忠诚之基进一步筑牢;坚持业务建设提质,基层法律监督质效持续优化;坚持队伍建设强基,基层检察人员素能明显提升;坚持分类管理赋能,基层检察工作活力不断释放。

“应勇检察长在全国‘十六检’会议上强调,要牢固树立大抓基层鲜明导向,持之以恒抓基层打基础,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落实基层院分类指导制度,实施‘小院’提升行动,培养‘全科检察官’。在此之前的两年内,我们已经探索了‘大、中、小’院分类管理模式,现在有了最高检领导的明确指示,我们的底气更足了,责任也更重了。”李永君指出,分类管理是直面基层院体量悬殊的现实需要,是解决基层院矛盾困难的现实需要,是推进基层院高质效办案的现实需要。
李永君强调,大院要担纲立标杆,当好检察工作发展的“领头雁”。党建求规范,办案求精细,人才求高端,在“挑梁担重+专业引领”上做文章。中院要奋进强质效,当好检察工作的“主力军”。把“拒绝平庸、追求卓越”作为奋斗目标,在党建引领、业务热点、专业人才上追求卓越。小院要提升创特色,当好广阔天地的“支撑点”。提升党建重在鲜活具体,提升业务重在实办精办,提升队伍重在一专多能,在“夯实基础+服务基层”上做文章。总的来讲就是在政治建设上,大院求规范、中院求卓越、小院求鲜活;在业务建设上,大院求精细、中院求卓越、小院求实效;在办案力量上,大院有机构、中院有团队、小院有人员;在人才培养上,大院育高才、中院育专才、小院育通才。分类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自治区、盟市、基层三级院必须上下联动、协同推进。各地要深刻领会精神,把握要点;落实原则要求,大胆探索;自治区检察院加强宏观指导,积极帮助。持续深入推进“大、中、小”院分类管理改革实践,以每个基层院的实干笃行、各美其美,差异化发展,助推全区检察工作再创新局面、实现新跨越。

陈婧表示,内蒙古检察机关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决策部署和最高检党组工作要求,抓建基层有力有效,队伍建设有章有法,人才培养有质有量,工作品牌有声有色。基层检察院是整个检察工作的基石,要把准基层院建设的历史方位,深刻认识推进分类管理的重要意义;把准基层院建设的特点规律,坚持尊重差异、精准施策推进分类管理;把准基层院建设的使命责任,构建上下贯通、协同发力的分类管理体系。希望在最高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共同把基层基础筑得更牢,把发展动能激得更活,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

万世斌在致辞中表示,推进会在鄂尔多斯举办是对过往工作的检查验证,更是对接续奋进的把脉会诊。鄂尔多斯市检察机关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珍惜难得的学习交流机会,进一步补齐基层建设短板、完善分类管理机制、放大特色工作优势,推动全市检察工作整体提质、全域创优、全面进步,为鄂尔多斯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检察保障。






会议通报了2026年度全区检察机关“一院一品”典型事例评选结果并颁发证书。鄂尔多斯市检察院、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检察院、包头市昆都仑区检察院、鄂温克族自治旗检察院、赤峰市元宝山区检察院、二连浩特市检察院在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与会人员赴东胜区检察院、伊金霍洛旗检察院、康巴什区检察院,实地观摩了“大、中、小”院的实践探索。
“分类管理让我们找到了赛道。”参会人员表示,过去“一把尺子量到底”的评价方式,让一些小院感到力不从心,而现在的分类指导真正做到了“因材施教”。大家表示,将以此次会议为新起点,坚决摒弃“等靠要”思想,无论是“大院”的提质增效,还是“小院”的提档升级,都将立足自身实际,找准定位、精准发力,以务实行动,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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