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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精神,总结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工作,研究部署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建立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长效机制工作。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永君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全区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最高检、自治区党委工作安排,紧扣“三个认认真真、扎扎实实”重要要求和“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聚焦主题深化学习研讨,对标对表深入查摆问题,动真碰硬抓实整改整治,有力有效把一体推进学查改落到实处,政治忠诚更加坚定,检察为民更加扎实,工作业绩更加亮眼,基层基础更加牢固,队伍作风更加过硬,学习教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达到了预期目标。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以正确政绩观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淬炼党性修养、筑牢思想根基永远在路上。坚持不懈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常态化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持续推进政绩观教育,抓实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履职实干的行动自觉。巩固拓展成效、常态纠治偏差永远在路上。坚持常态化查改问题,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政绩观偏差突出问题紧盯不放、跟踪问效,深化新官不理旧账整改整治,坚决防止老问题反弹、新问题滋生。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选人用人导向,把实干实绩作为选人用人的重要标准,让坚持高质量发展、一心为民造福的干部得重用、受褒奖。强化检察履职、促进社会发展永远在路上。主动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找准检察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着力点,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加大民生领域办案力度,用心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抓实“三个管理”,强化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以公正高效的检察实践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地见效。全面从严治检、涵养政治生态永远在路上。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防止任性用权。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和改进司法作风。抓好学习教育“回头看”,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自治区检察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驻院纪检监察组负责人,机关各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