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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第十六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全区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意见。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永君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5周年。“十六检”会议的召开,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区检察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过去五年,是检察工作稳健发展、理性发展、融合发展的五年。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聚焦“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建设,结合内蒙古检察工作实际,从三个方面不折不扣抓好落实。
一要提高站位抓落实。“十六检”会议立足长远、统揽全局、意义深远。自治区检察院要筹备好第十九次全区检察工作会议,传达贯彻陈文清书记讲话精神和应勇检察长讲话要求,总结“十四五”时期全区检察工作发展成效,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各级院精心组织、迅速行动,广泛深入开展学习研讨,让会议精神在内蒙古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要围绕重点抓落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检察机关与生俱来的职责使命。全区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中国(内蒙古)自贸区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十大民生工程”等重点任务,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以良好法治环境助力改革、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三要细化举措抓落实。《人民检察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是检察工作未来五年的总体设计。自治区检察院要结合自治区“十五五”规划纲要、自治区政法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等,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以实施规划为抓手,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内蒙古检察实践,为“十五五”时期内蒙古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支撑。
自治区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厅级干部,内设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