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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快敖鲁古雅鄂温克民族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我院结合检察职能,找准定位,开展专题调研,完善服务思路,研究制订了《根河市人民检察院服务敖鲁古雅鄂温克民族事业发展的实施细则》,增强了服务和保障敖鲁古雅社会经济发展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提高了贯彻落实市委决策的坚定性和自觉性。
一是深入开展多角度、多层次的调研,找准服务敖鲁古雅经济社会的切入点和着力点。7月30日,院党组带领干警深入敖鲁古雅乡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采取“一听、二看、三座谈、四走访”的方法,做到“四个摸清、四个到位”。即:摸清敖鲁古雅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摸清文化旅游事业经营情况,摸清鄂温克群众生产、生活情况,摸清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问题;做到服务责任到位,服务措施到位,服务质量到位,服务效果到位。调研组一方面与乡政府和群众代表召开座谈会,认真倾听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另一方面深入旅游服务点、猎户家中进行征求意见交流。
二是深化能动司法,提高服务保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调研结束后,院党组多次召开专题研讨会,结合检察职能,就调研中征求的建议进行研究,制定了《根河市人民检察院服务敖鲁古雅鄂温克民族事业发展的实施细则》。以着力打造“平安、美丽、和谐”敖鲁古雅为目标,制定服务措施12项,包括建立打击破坏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绿色通道”;深化了与敖鲁古雅乡政府的“检地合作”;设立了检察服务站等措施,有效的提高了服务的针对性。
三是强化廉政司法,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对敖鲁古雅乡的重大建设项目、重大民生工程开展检务公开和法律宣传,促进程序规范、阳光操作;同时,还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开展警示教育宣传、案例分析讨论、法治专题讲座等活动,为敖鲁古雅社会经济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发展环境。
四是加强为民司法,努力在司法领域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建立了民生案件的快速反应机制,对鄂温克族群众的民生案件实行快速、优先受理。同时,我院与森林公安协作,严厉打击猎杀野生动物行为,加强巡视检查,保护好鄂温克群众的驯鹿种群;与法律援助部门取得联系,深化对鄂温克弱势群众的帮扶机制,维护好鄂温克群众的合法权益;开展经常性的送法下乡,增强鄂温克群众的法律意识;设立检察服务站,化解当地群众之间、当地群众与游客之间的矛盾纠纷,积极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