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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检察日报》头版
秋日时分,内蒙古自治区开鲁县东风镇内,506亩林地郁郁葱葱。鸡心果、苹果、梨等挂满枝头,林间的小麦、荞麦长势喜人。悉心守护这里的张某,8年前曾是面临牢狱之灾的被告人。
近日,记者来到这里,听张某讲述这段由“毁林”到“护林”、从“违法”到“致富”的转变经历。
“当时觉得林地闲着可惜,想着种点庄稼能多赚点钱,压根没意识到这是犯罪。”回忆起2017年做的糊涂事,张某满是懊悔。彼时,他承包了大片林地,不仅自己种植农作物,还转包部分林地给他人耕种,总面积达506.5亩。经鉴定,此举严重毁坏林地,导致原本的生态功能几乎丧失。要修复受损生态,需按标准补种1.7万株树木,恢复费用达12.6万元。
“案发后,我以为这辈子就完了。”张某坦言,他担心自己不仅无力修复林地,还要坐牢。
案发后,开鲁县检察院对张某提起公诉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让张某没想到的是,法院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5万元,同时要求他按标准在涉案林地补植复绿。
“在审查起诉阶段,张某认罪态度良好,不仅主动承认错误,还积极交纳了林地恢复保证金,有强烈的悔罪和修复意愿。”办案检察官解释,考虑到单纯的刑罚无法修复受损的生态,还可能让一个家庭陷入困境,检察机关依法提出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为张某争取到“补植复绿”的机会。
判决生效后,开鲁县检察院检察官联合当地林业部门工作人员,前往涉案林地为张某提供技术指导,帮他规划种植方案。2021年,经验收,张某补种的树木全部合格,506.5亩林地重新恢复了生态功能。
“这几年,我把林地当成自家孩子一样照顾,现在终于有了好收成。”今年9月初,记者跟随检察官回访时,张某兴奋地算起了“生态账”和“经济账”:506.5亩林地全部种上经济树种,成活率超过95%;林间套种小麦、荞麦,既不影响树木生长,又能增加收入。周边村民看到他的林地效益好,都来向他请教种植技术,他也毫无保留地分享经验,成了当地小有名气的“生态致富带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