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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检察日报》第6版
全国人大代表
内蒙古自治区卓资县十八台镇黄旗滩村
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薛志龙
“严重暴力犯罪不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威胁,也严重影响了社会安定。”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自治区卓资县十八台镇黄旗滩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薛志龙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最高检工作报告中严惩严重暴力犯罪的内容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
最高检工作报告指出,2024年,检察机关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坚持严的一手毫不放松,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犯罪6.03万人。依法从重从快批捕、起诉驾车冲撞行人的樊维秋、校园持刀杀人的徐加金等极端恶性案件凶手,震慑犯罪、安定人心。
“去年,广东珠海驾车冲撞行人案发生后引发社会极大关注,不久后,我就在媒体上看到最高检挂牌督办了该案。检察机关从重从快批捕、起诉极端恶性案件凶手,彰显了检察机关维护社会稳定与人民安宁的决心,这也是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薛志龙代表告诉记者,检察机关对严重暴力犯罪的依法履职、快速反应,在社会层面形成了强有力的法治震慑效应,能够有效遏制暴力犯罪的滋生与蔓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在薛志龙代表看来,对一些严重暴力犯罪,要该严则严、能捕即捕、能诉即诉,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