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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10天解决50年前遗留问题

时间:2025-01-10  作者:沈静芳 李楠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字号: | |


19日《检察日报》第6


“从立案到墓地迁移完成,检察机关用10天时间解决了50年前的历史遗留问题,有效保护了文物遗址的整体风貌。”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文物保护研究所主任薛峰在石拐区检察院举行的磋商会上感慨不已。

石拐区境内的战国赵北长城距今已有2300多年的历史,其与阴山相伴,蜿蜒蛇行。后坝障城是战国赵北长城中保存最完整、墙体最高峻的障城。2014924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将后坝障城遗址同赵北长城遗址一并公布为第五批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20247月,石拐区检察院专职“文遗检察官”在特邀检察官助理(石拐区文保中心主任)郭宝华的协助履职中发现,后坝障城遗址西南角有一处墓地,墓地与遗址本体紧密相连,严重影响遗址的整体风貌。1014日,该院依法立案。该院运用“检察长+文物长”机制开展调查核实,并与负责殡葬管理工作的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确定该墓地始建于1974年,2009年完成合葬,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依据殡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文物保护区内现有的坟墓,除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墓地予以保留外,应当限期迁移或者深埋,不留坟头。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检察院邀请文物保护专家参加磋商会议,听取专家意见。


石拐区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收到检察机关《立案决定书》后,向墓地归属的亲属说明情况,达成迁移合意。同时,该局主动征求检察机关意见,制定科学合理的迁移方案。1024日,墓地迁移完成。

墓地迁移是否对后坝障城遗址造成二次损害?办案检察官和薛峰、包头博物馆考古部主任邢燕燕等进行了实地踏查。两位专业人员评估认为,墓地迁移后的回填效果符合文物保护修缮要求,未造成二次损害。随后,石拐区检察院召开磋商会,综合评估后作出终结审查的决定。

20246月,石拐区检察院与该区文体旅游广电局制定《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制定了专职“文遗检察官”工作机制。根据该机制,该院指定一名检察官专职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方面案件,同时聘请专业的文保人员为特邀检察官助理协助办案。上述案件就是检察机关利用该机制办理的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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