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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检察日报》第5版
编者按
黄河安澜是中华儿女的千年期盼,守护好黄河母亲河,是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嘱托,也是检察机关肩负的重大责任。2023年4月1日,继长江保护法之后,我国第二部流域法律黄河保护法正式施行。一年多来,沿黄地区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以法治之力共护黄河安澜。如何更好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对于检察机关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保障黄河长治久安又有哪些期待和建议?人大代表们纷纷建言献策。
吴英
全国人大代表
国家能源集团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西来峰焦化厂炼焦二车间党支部副书记
“乌海市是黄河进入内蒙古的第一站,缺水已成为制约产业转型和生态治理的最大瓶颈。我希望这座依偎在母亲河身边的城市不再‘喊渴’。”近几年,全国人大代表、国家能源集团煤焦化公司西来峰分公司党建工作部主管吴英多次走进黄河沿岸的工厂进行调研,连续两年针对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以及水资源高效利用提出意见建议。
黄河保护法明确,国家对黄河水量实行统一配置,对黄河流域水资源实行统一调度,根据水情变化进行动态调整。吴英介绍,目前,对黄河可供水量的分配,主要根据1987年由国务院批准通过的“八七分水”方案。“方案以1980年实际用水量为基础,综合考虑了沿黄各省区的灌溉规模、工业和城市用水增长以及大中型水利工程兴建情况作为主要依据。然而经过近40年的发展,特别是进入新发展阶段,我国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后,沿黄各省区、市、县的生活生产方式都发生了巨大变化,以农业灌溉用水为主要依据来分配用水显然已不适应发展要求。”在这份《关于加快调整黄河地表水“八七分水”方案 优先解决西部地区黄河上游发展缺水问题的建议》中,吴英以乌海市为例,对相关水资源数据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对比,指出水资源要素短缺已成为制约乌海产业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因此,她建议国家在保证农业生产用水的前提下,充分考虑黄河流域水资源条件、生态环境状况、区域用水状况、节水水平、洪水资源化利用等实际,研究重新优化调整配置黄河水指标,将调整后的水量直接分配到地级市,推动黄河流域水资源高效利用。
“黄河以占全国2%的河川径流量,支撑着全国12%人口、17%耕地的用水需求。对于沿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来说,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有着更深刻的意义。”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针对强化黄河流域上中游缺水地区水资源保障能力,吴英继续建言献策。她建议,加快推动建设水权交易全国统一大市场,打破水资源要素的地域和市场分割,促进水资源形成大市场流通。“国家应全力推动开展跨省、跨地区水权交易,组织推进黄河流域各省市、地区合作,通过闲置水指标流转、合同节水管理和生态补偿等方式,进一步优化配置黄河取用水指标,保障黄河上中游等缺水地区的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用水需求。”吴英还建议,要优化黄河流域水资源配置格局,保障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同时,加快推进南水北调西线工程建设,满足黄河上中游6省(区)和邻近地区的用水需求,保障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
在呼吁高效利用黄河流域水资源的同时,吴英同样关注黄河流域的保护和治理问题。“希望检察机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依法能动履职,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齐心协力开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新局面,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吴英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