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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检警协作 共筑护未防线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与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召开涉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惩治工作座谈会

时间:2026-07-21  作者:  新闻来源:自治区检察院第九检察部 【字号: | |

深化检警协作 共筑护未防线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与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召开涉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惩治工作座谈会


为全面加强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未检部门与公安厅刑事侦查总队案件侦查支队召开涉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惩治工作座谈会。双方围绕当前涉未成年人犯罪的新特点新趋势、案件办理质效提升、罪错行为分级干预等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进一步凝聚司法保护合力,共同筑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屏障。




座谈会上,自治区公安厅刑事侦查总队案件侦查支队负责人结合一线侦查实践,分析了当前涉未成年人案件的总体态势与突出特点,就证据收集固定、新型案件办理、特殊程序适用等分享了办案经验。自治区检察院未检部门负责人通报了近年来全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整体情况,重点介绍了在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等方面的创新举措和工作成效。与会同志结合具体办案情况从不同角度各抒己见、热烈讨论,对涉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惩治达成多方面共识。

聚焦案件办理,提升司法保护质效

双方聚焦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审查、法律适用等关键环节展开深入研讨。针对涉未案件社会调查落实、侦查取证规范、特殊保护程序适用等实务问题,检察机关提出对重大疑难涉未案件严格落实“应介入尽介入”原则,将检察引导侦查触角延伸至侦查“黄金时期”,围绕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程序规范提出专业意见,确保取证方向精准。双方一致认为,要在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各环节深化配合,细化案件办理核心环节的工作要求,明确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中的特殊程序规范,切实避免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以规范统一的办案标准筑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制度根基。

坚持惩防并举,深化综合治理格局

座谈中,双方深入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的工作理念。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零容忍”,依法从严惩治,强化司法震慑;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宽严相济、惩防并举。双方就协同推进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矫治体系建设达成共识,将依托检警协作机制,综合涉案未成年人的行为作用、主观恶性、家庭监护状况等因素进行量化评估,提出差异化分类处理意见,并协同落实精准矫治措施。聚焦司法办案中发现的难点堵点问题,积极联动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强化涉未案件多发场所监督治理,持续、有序开展住宿、娱乐场所规范经营整治行动,合力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凝聚协作合力,构建全链条保护体系

双方一致认为,要持续深化检警协作配合,构建“前端预防+办案协同+后端治理”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在信息共享方面,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及时掌握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共同分析研判案件情况。在源头预防方面,常态化规范化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创新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形式,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也要扛起全民普法职责,有针对性的开展法治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增强强制报告、犯罪记录封存、入职查询等未成年人特殊制度的社会知晓度,从根源上防治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发生。在社会治理方面,针对涉未成年人案件中暴露出的社会治理难题,充分运用检察建议等方式促推各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推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格局不断完善。

自治区检察院与自治区公安厅将以此次座谈会为契机,持续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把协作共识转化为办案实效。双方将进一步拧紧协作纽带、擦亮司法利剑、厚植保护沃壤,以更严密的协作、更有力的举措,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晴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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