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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健全国家执行体制、强化对执行活动全程监督”的决策部署,内蒙古检察机关立足行政检察工作实际,聚焦行政执行全程监督,创建“盟市统筹、试点先行、分类推进、全域覆盖”的工作模式,探索开展“行刑反向衔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着力破解监督碎片化难题,推动构建全链条闭环监督体系,切实强化行政执行全程监督。2026年1至3月,全区办理行政执行监督案件81件,同比增长2.5%,提出检察建议57件,同比增长26.6%。
“顶层设计+基层首创”
构建执行监督“双轨并行”新格局
针对全区地域辽阔、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特点,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改变“一刀切”的传统模式,确立了“分层试点、分类施策”的总体思路,既发挥盟市院“统筹抓总”作用,又激活基层院“首创突围”活力,形成上下联动、梯次推进的执行监督体系。一是盟市院主导统筹推进。呼伦贝尔、乌海、巴彦淖尔等地由市级院直接牵头,整合辖区资源,制定本地区统一的工作意见,自上而下推动行政执行监督向纵深发展。如巴彦淖尔市检察院印发《行政执行监督工作意见(试行)》。锡林郭勒盟检察分院组建“行政执行监督工作小组”,定期对全盟行政执行活动开展研判、实地指导,实现“辖区一盘棋”。二是基层院首创多点突围。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等多地采取“盟市选点、基层探路”的模式,选取新城区、赛罕区、土默特右旗、阿拉善左旗等基础较好的基层院作为“试验田”,探索特色监督路径。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检察院联合法院建立执行监督协作办公室;阿拉善左旗检察院建立“专项评查+常态化协商”机制,对2025年度法院已办结的行政执行案件集中评查、督促整改。逐步形成“试点-总结-推广”的良性工作格局。
“反向衔接+非诉执行”
打造执行监督内蒙古检察新模式
全面探索“行刑反向衔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模式,积极构建“全链条管理、台账式跟踪、闭环式整改”工作机制,将监督触角延伸至行政执行“立案-处罚-决定-执行”全流程,破解执行脱节、监督乏力难题。各院主动对接行政机关,对提出检察意见的行刑反向衔接案件,逐一核查行政机关立案、处罚及决定的执行情况,建立案件全链条管理台账,健全“跟踪督办、限期反馈、回头看整改”机制。截至目前,全区检察机关跟进监督涉非诉执行案件3000余件。包头市青山区检察院在探索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全链条管理中,发现青山区公安分局行政处罚执行环节履职不到位、程序不规范等问题,依法启动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经督促履职,5000元罚款执行到位。
“协同共治+数字赋能”
激发执行监督提质增效新动能
协同共治,凝聚监督合力。新城区检察院联合11家单位会签执行监督协作文件,建立长效机制;赛罕区检察院广泛征求各方意见,联动相关部门及人大、政协签署协作机制,拓宽监督渠道;托克托县检察院聚焦人社领域执行薄弱环节,联合法院、人社部门完善案件移送、信息共享、联合研判体系,全程守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土默特右旗检察院与旗依法治旗委员会、法院、司法局签订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协作意见,形成“司法+行政+社会力量”多元共治格局。
各院依托“数字检察一体化平台”,以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为抓手,推动监督模式从“被动受案”向“主动治理”转变。赛罕区检察院运用行政强制执行监督模型,回溯核查某林业和草原局申请强制执行范某某一案,精准发现法院程序适用不当、侵害行政机关复议权利等问题,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同时指导行政机关规范执行申请流程;托克托县检察院通过大数据模型推送线索,快速受理某农牧局行政处罚执行监督案件,同步核查法院执行、行政机关履职中的违法问题,大幅提升办案质效;玉泉区检察院聚焦类案监督提质增效,依托人民陪审员不当参与案件审理大数据模型排查线索15条,办结非诉执行类案1件;运用行政罚款类案监督模型排查线索4条,办结同类非诉执行案件1件,进一步提升监督实效。
内蒙古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化机制创新,不断探索实践,推动行政执行监督向“全程监督、全域覆盖、全面提升”迈进,为强化行政执行监督提供“内蒙古检察样板”,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更多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