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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脉问诊 提质增效
——最高检第一评议组在内蒙古开展
第二阶段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检察长会议、全国刑事检察工作会议部署,有针对性地加强公诉能力建设,持续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7月21日至25日,最高检第一评议组组长、江苏省检察院原副检察长俞昕水率评议组来内蒙古开展第二阶段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
本次活动选取3件重大、疑难、复杂的一审公诉案件,涵盖普通犯罪检察、职务犯罪检察、经济犯罪检察等刑事检察条线,评议组先后在包头市东河区、乌兰察布市卓资县、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旁听案件庭审、进行现场评议。期间,评议组还采取“不打招呼、随机抽选”的方式,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适用简易程序案件进行推门听庭。
包头市东河区
有力答辩 厘清“迷信”骗局
包头市东河区检察院对一起被告人不认罪的利用迷信诈骗案提起公诉,本案辩方一直就被告人实施的行为应定义为民俗活动而不认为是诈骗行为进行论证,面对被告人的拒不认罪、辩护人的无罪辩护,公诉人通过层层设问、逐项答疑等方式指出其观点的不合理性,并及时归纳总结庭审争议焦点,进行有力答辩,明确被告人行为的违法性与社会危害性,同时结合地区风俗传统与案件事实开展了深刻的法庭教育。
庭审评议环节,评议组对公诉人的出庭表现给予肯定,表示公诉人语言表达平和、理性,逻辑思维清晰,应对恰当,能够结合当地文化传统发表公诉意见,取得较好的庭审效果。同时,评议组对起诉书规范表述,举证、质证效率提升,以及庭审节奏掌控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乌兰察布市卓资县
抽丝剥茧 勘破行受贿原貌
乌兰察布市卓资县检察院办理的行受贿案件是一起较为复杂的涉及多次多人跨地域办理机动车免检手续案件。同时邀请乌兰察布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本案调查人员全程旁听庭审。公诉人利用多媒体分组示证,以思维导图的方式直观地呈现资金流转情况,与辩护人就被告人的行为是利用职务之便还是利用系统漏洞展开了激烈交锋,其中2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取得较好的庭审效果。
评议组表示,公诉团队在举证环节逻辑清晰、庭审过程整体平稳有序。同时,评议组从庭前准备工作、法律文书撰写、举证质证策略、讯问技巧运用、庭审节奏把控等方面提出建议。俞昕水指出,公诉团队庭前准备充分,但面对突发情况应对能力不足,要着力提高公诉人出庭指控犯罪的能力,坚持争议核心聚焦原则,将指控意识全面贯彻到出庭公诉的每一个环节中,同时要充分发挥庭前会议作用,有效预判和化解争议焦点,保障庭审活动顺畅高效进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
精准指控 拨开“保险”迷雾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检察院办理的是一起保险行业职务侵占案,案件新型疑难、涉及众多老年被害人、社会影响较大,且被告人始终“零口供”。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安翱,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晓红,自治区政协委员、保险公司代表等到场观摩庭审。公诉人、辩护人围绕被告人主体身份是否适格、被告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故意等争议焦点进行辩论。公诉人通过多媒体动态示证的方式出示了多组证据,及时回应了辩护人提出的质证意见,并对被告人与保险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系在保险公司授权范围内以公司名义开展业务、骗取佣金,符合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和主观要件,进行了有力指控。
“从整个庭审表现看,出庭公诉人团队协作配合有力,大家既有分工,又相互补位,衔接配合十分流程,在重大敏感、疑难复杂案件中推行多媒体示证,分组分类清晰,整体上条理清楚,向法庭全面展示了证据,刑事庭审实质化在这个案件中得到充分体现。”评议组对庭审表现予以充分肯定。同时提出,举证、质证环节稍显冗长、讯问针对性有待提高,并就改进工作、提升出庭能力建设提出针对性建议。
把脉开方·立行立改
案件是最鲜活的教材,庭审现场就是最好的练兵场。对于此次庭审评议工作,评议组在肯定公诉人表现的同时,细致入微地剖析了庭审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善听、敢评、真改,这场“真刀真枪”、以问题为导向的评议工作,为内蒙古检察机关补足短板、精进能力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阶梯。
俞昕水指出,公诉案件质量过硬,才能确保出庭指控的质效。要秉持客观真实原则,实事求是地分析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注重发挥客观性证据的证明力。公诉人在深入吃透案情、全面审查的基础上,要明确指控目的、审视逻辑关系、注意指控体系建立,要在岗位上持续精进,既要具备办案能力、掌握办案技巧,更要力争把案件办出色,时刻坚守职责使命,凭借“三个善于” 落实高质效办案要求。
安翱表示,对于评议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照单全收、深刻反思、坚决整改。全区检察机关将以此次出庭评议活动为重要抓手,聚焦问题短板,立行立改,靶向施策。深刻认识出庭支持公诉工作的核心意义,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统一,深化成果转化,边破解问题边总结提升,切实筑牢公诉案件质量根基,持续提升出庭公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