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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人民检阅丨公益诉讼为笔 绘就黄河入蒙第一站生态答卷

时间:2026-01-26  作者:  新闻来源:乌海市检察院 【字号: | |

2023年初,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党组直面差距,反思短板,提出“1231”工作思路,坚持“一条主线”、站稳“两块基石”、扭紧“三个关键”、达到“一个目标”,具体化为“一年一小变”“两年一中变”“三年一大变”。经过三年全力攻坚,内蒙古检察机关“三年一大变”既定目标已经实现。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推动自治区党委和最高检各项部署精神走深走实,内蒙古检察微信公众号推出“请人民检阅”专栏,展示检察工作各条线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践行“三个善于”要求,自觉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精彩“大变”。

公益诉讼为笔 

绘就黄河入蒙第一站生态答卷

“黄河安,则天下安。”作为黄河入蒙第一站,乌海市检察机关锚定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以公益诉讼检察为法治利器,三年来聚焦河道安全、生态治理、机制建设三大关键领域,用法治力量守护母亲河清澈安澜。办理的督促整治违规占用河道修建鱼塘行政公益诉讼案,成功入选最高检与水利部联合发布的典型案例,交出了一份沉甸甸、有温度的生态保护法治答卷。

精准发力 

破解“四乱”隐患守护河道安澜

针对黄河流域乱占、乱建、乱采、乱堆等突出“四乱”问题,乌海市检察机关秉持“零容忍、严整治”态度,以个案办理为突破口,靶向施策、精准监督,筑牢河道生态安全防线。20241月,乌海市海南区检察院收到人大代表反映线索:某养殖公司在黄河一级支流都思兔河道内违规修建鱼塘,占用河道面积近6.5万平方米,长期影响行洪安全,经行政机关责令整改后仍未拆除。检察机关立案后,通过无人机航拍、现场勘查、书证调取等方式,全面固定违法证据,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全面履职。在相关部门推进整改不力的情况下,检察机关果断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以司法强制力倒逼责任落地。诉讼过程中,检察机关主动对接、全程跟进监督,推动行政机关积极响应、全力攻坚整改,最终彻底拆除全部违法鱼塘,清理堤坝1000米、清运土方3.5万立方米,切实根除了行洪安全隐患。法院经检察机关确认整改到位后,依法裁定终结诉讼,实现了“案结事了、政和人顺、生态向好”的办案成效。




与此同时,乌海市海勃湾区检察院聚焦水污染防治痛点难点,依法查处辖区行洪涵洞内私搭排污管道偷排污水案,通过邀请人民监督员召开听证会、督促封堵排污管道、清理河道淤泥等系列举措,从源头上遏制污染黄河的风险隐患。三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黄河流域水生态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9件,清理河道障碍物、清运垃圾杂物一批,以精准监督实效守护河道行洪安全与生态环境质量。

协同共治 

构建“检察+”格局凝聚保护合力

乌海市检察机关打破“单打独斗”工作模式,以机制共建为纽带,推动形成跨部门、跨领域协同保护工作体系。深化“河长+检察长”联动机制,与河湖管理部门常态化开展联合巡查,将实时监督与专项执法有机结合,针对“四乱”问题构建“发现—立案—督促—整改”闭环管理机制,确保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早清零。针对龙游湾国家湿地公园周边违规搭建旅游设施、临建彩钢房等问题,检察机关联合河长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督促拆除违章建筑4500平方米,推动河道保护范围回归生态本底,助力湿地公园生态功能持续提升。联合市人大、政协印发《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工作暂行办法》,畅通公益诉讼线索来源渠道,推动民意民智转化为公益保护的强大动力,让民意成为公益保护的“晴雨表”和“风向标”。

在跨部门协作中,进一步拓宽合作广度、深化合作深度,分别与水务、审计、文体旅游广电等部门建立健全协作配合机制,明确在生态保护、国有财产监管、文物保护等领域的职责分工与协同流程,实现信息共享、案件会商、联合执法常态化、规范化。以都思兔河道鱼塘整治案为契机,乌海市海南区检察院与农牧水务局召开协作推进会,推动开展辖区河道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健全河道日常维护长效机制,切实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规范一域”的监督成效。

系统治理 

深化“类案监督”推动源头防治 



秉持“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社会治理”的办案理念,乌海市检察机关推动黄河生态保护从零散问题整治向系统治理转变,实现从“治标”向“治本”的深层次跨越。针对河道占用、污水排放等同类违法情形,采取“合并同类项”方式开展类案监督,深入剖析同类案件背后的监管漏洞和制度短板,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健全行业监管规范、堵塞制度漏洞、强化源头管控。在最高检部署的黄河保护公益诉讼基层行活动中,乌海市检察机关紧扣本地实际,聚焦水资源保护、水土流失治理、工业污染防治、湿地保护等重点领域,因地制宜开展专项监督行动,精准破解一批制约黄河生态保护的普遍性、倾向性、深层次问题,推动区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注重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在案件办理中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行政机关代表、“益心为公”志愿者、群众代表参与听证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让公益保护在阳光下运行、在监督中完善。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开展法治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等活动,向群众普及黄河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引导沿岸企业和居民自觉守护生态环境,从源头减少违法违规行为发生。三年间,全市检察机关通过类案监督推动建立健全河道管理、污水治理等长效机制5项,开展黄河保护法治宣传活动20余场,让公益保护理念深入人心,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法治动力。

黄河奔涌向东,法治护航前行。在黄河“几字弯”的起笔处,乌海市检察机关将始终坚守公益初心、践行检察使命,以更实举措、更优成效用法治力量守护黄河安澜、滋养生态沃土,让母亲河乌海流段在法治阳光下焕发更加持久的生态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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