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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初,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党组直面差距,反思短板,提出“1231”工作思路,坚持“一条主线”、站稳“两块基石”、扭紧“三个关键”、达到“一个目标”,具体化为“一年一小变”“两年一中变”“三年一大变”。经过三年全力攻坚,内蒙古检察机关“三年一大变”既定目标已经实现。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推动自治区党委和最高检各项部署精神走深走实,内蒙古检察微信公众号推出“请人民检阅”专栏,展示检察工作各条线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践行“三个善于”要求,自觉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精彩“大变”。
检察履职护知产
持续赋能“蒙”字牌
随着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和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加大,知识产权检察已经发展成为检察机关一项专业化、系统化的重要职能。内蒙古检察机关结合知识产权案件的特点,建立了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四检合一、综合履职模式,凝聚知识产权保护合力,服务高质量发展。
知识产权核心案件办理:守护
从2023年开始,自治区检察院连续三年开展了知识产权检察护航“内蒙古品牌”行动,助力内蒙古知名商标、地理标志、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品牌符号行稳致远。当“蒙”字牌遇上“检察蓝”,碰撞出的是法治力量对品质承诺的守护。
内蒙古瑞丰农牧业装备公司系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代表了打草机械领域的先进技术。周某、赵某亮原系该单位的高管和研发人员,与单位签订了保密协议。二人离职后,周某成立了与原单位经营范围类似的公司,利用赵某亮在任职期间非法获取的技术制造同类产品,二人的行为涉嫌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该案为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涉及创新企业及其关键核心技术的保护,呼伦贝尔市检察院高度重视,承办检察官一方面引导公安机关补强涉案信息系商业秘密的证据,准确认定损失;一方面积极开展认罪认罚、刑事和解工作。最终,二人被判处缓刑。
为防止企业合法权益再次受到损害,检察机关还建议法院对二人适用从业禁止,且得到了法院的支持,企业的近期利益和长远权益都得到了保护。该案例被《检察日报》刊载。
王某光原系河套酒业公司职工,其从废品收购站收购使用过的河套王酒的酒瓶、瓶盖,灌装从他处购买的散白酒重新封口后,以未装盒裸瓶酒销售,并宣称是河套酒厂“内部酒”,销售金额巨大,王某光的行为涉嫌犯罪。巴彦淖尔市检察院受案后,准确认定行为性质,同时引导公安追查出了共犯。最终,王某光与共犯以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处刑罚。检察机关及时、精准打击假冒知名品牌攫取利益的犯罪行为,既维护了本土知名白酒商标“河套王”的商誉,也保护了内蒙古本地的“中华老字号”企业的合法权益。

知识产权公益诉讼:深耕
内蒙古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和悠久的历史,孕育了丰饶的物产和多元文化。内蒙古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累计注册量近200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00余项,排名均处于全国中前列。立足于丰富的地理标志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全区检察机关在知识产权公益诉讼领域积极稳妥拓展履职。

赤峰市敖汉地区为中国古代旱作农业乃至欧亚大陆旱作农业的起源地,“敖汉小米”先后被批准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随着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的提高,市场中频繁出现假冒“敖汉小米”的产品。收到线索后,敖汉旗检察院积极履职,走访调查小米经营门店、与小米产业企业家代表座谈,全面掌握该地理标志产品侵权假冒乱象。检察院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加强对“敖汉小米”生产经营的监管后,还促使多方建立了保护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工作机制,实现对“敖汉小米”常态化保护。如今的“敖汉小米”,不仅有检察护航,更有品质标准把关,检察机关的工作得到全国人大代表的点赞。

80多年前,因摔倒日本柔道教练而一战成名的白儒珍被誉为“塞外跤王”,而他取胜的法宝就是中国式摔跤——撂跤。这项技能于2016年被列入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光阴流转,到了第三代传承人白师傅这一代,因受没场地、没学员、没资金制约,撂跤传承希望渺茫。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了解情况后,坚定地认为:“非遗不是博物馆里的展品,得活起来、传下去。”随即,检察机关对此以公益诉讼立案,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对辖区非遗保护、传承的职责。检察官还多次与相关部门协调将当地社区一闲置活动室改造成撂跤专属传习所,向当地政府报送调研报告,促成政府将非遗专项保护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有了固定场地,来学习的孩子越来越多,一度让白师傅丧失传承信心的百年撂跤再显“跤王”威力。
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聚力
协同融通,才能形成更有效率的保护。检察机关积极融入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之中,不断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单位的沟通协作,形成高效顺畅的知识产权保护协同履职机制。
2024年新年伊始,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即与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召开了一次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座谈会。会上,双方就进一步完善协作机制、服务保障产业集群、强化地理标志保护和涉外知识产权保护等进行了深入会商,内容包括健全联席会议、线索移送、信息共享、专业支持、人才交流等。双方推动系列机制的运行,目的就是为了更好服务保护创新和实际需求,共同打造具有地区经济产业特色的知识产权保护格局。


2025年7月,自治区检察院知识产权办公室与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参加自治区标准化和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全区质量和知识产权工作实地督查。通过查看资料、标识、询问等方式了解经营单位是否存在售假、掺假等侵权假冒行为,督促经营者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向经营者普及相关知识产权保护知识。
知识产权检察宣传:赋能
知识产权检察宣传工作,是让群众和企业了解何为知识产权、价值所在以及如何保护的重要桥梁。三年来,全区检察机关除了在世界知识产权日、质量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检察开放日、发布典型案例、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对检察护知产进行宣传外,也会在日常工作中通过媒体报道、走访企业、赠送法律书籍等方式,将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带入公众的视野,为品牌企业提高自我保护防御力赋能。
在各种宣传稿件中,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制作的保护“托县辣椒”地理标志漫画“火辣的正义”、保护知名品牌“乌素图杏”短片“守护杏福”、武川县检察院制作的地理标志保护漫画“武川三宝守护记”、包头市青山区检察院制作的漫画“‘老字号’招牌保卫战”都让大家留下深刻印象,也助推相关内蒙古品牌走进千家万户。
擦亮内蒙古的每个品牌和每张名片,是内蒙古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应有之义。保护之路任重道远,全区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守护好内蒙古大地的知识产权瑰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