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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初,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党组直面差距,反思短板,提出“1231”工作思路,坚持“一条主线”、站稳“两块基石”、扭紧“三个关键”、达到“一个目标”,具体化为“一年一小变”“两年一中变”“三年一大变”。经过三年全力攻坚,内蒙古检察机关“三年一大变”既定目标已经实现。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推动自治区党委和最高检各项部署精神走深走实,内蒙古检察微信公众号推出“请人民检阅”专栏,展示检察工作各条线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践行“三个善于”要求,自觉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精彩“大变”。
以法律监督护航内蒙古法治化营商环境
——内蒙古行政检察涉企专项监督活动纪实
在呼和浩特市某农业合作社的生产车间里,负责人老王端出刚出炉的酸浆豆腐,言语里满是踏实:“检察院协调行政机关为我们免了8.5万元加处罚款。现在每天产量2000多斤,合作社规模扩大了,也赚到钱了。法律是我们好好经营的底气!” 这一幕,是内蒙古检察机关践行行政检察监督职能的生动缩影——在监督法院涉企案件审判执行的同时,推进行政机关规范执法,为内蒙古法治化营商环境筑牢“检察屏障”。
2023年以来,内蒙古检察机关以“行政检察打造精品统一行动为抓手”开展涉企执法专项监督,助力营造内蒙古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共办理涉企监督案件1287件,实质性化解争议116件,挽回经济损失2200余万元。

2024年,142件涉企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办结,75万元经济损失经检察机关监督履职后返还企业。
2025年3月起,开展为期两年的“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行动。截至2025年12月,办理相关案件44件。涉案执行金额6086.37万元,为企业挽损16.06万元。向法院和行政机关发出45份检察建议,2起缠结已久的行政争议通过法定程序实质性化解……
每一组数据背后,都是行政检察为市场主体“稳预期、强信心”的具体实践,让企业在法治化营商环境中安稳经营。
诉讼内监督
为涉企案件守好司法公正“最后一道防线”
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首要任务是监督法院依法审判、规范执行,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在内蒙古这片广袤的土地上,检察机关聚焦行政生效裁判监督、行政审判和执行监督,用刚性监督破解“执行难”“程序空转”等堵点,为企业维权打通司法通道。
鄂尔多斯市某旗检察院依托“涉企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类案法律监督模型”,从467条行政处罚信息中发现关键问题:某建材企业已完成整改且法院裁定达标,但行政机关未按《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更新公示信息,导致企业带着“违法标签”参与招投标,订单面临流失风险。检察机关第一时间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更正23条错误信息,帮企业挽回3笔订单,更推动法院与行政机关建立“裁判结果与公示信息同步更新”机制,从根源杜绝类似问题反复出现。

如果说“标签纠错”是为企业卸下不必要的信用包袱,那直面法院执行问题开展监督,就是为企业扫清经营路上的司法障碍。呼伦贝尔市某区检察院审查某物资回收公司监督案时,发现生态环境部门超期申请强制执行,且对企业账户的冻结、对法定代表人的强制措施不符合法律规定。检察机关没有简单“一撤了之”,通过组织磋商,一边释明程序违法后果,一边帮企业梳理整改方向,最终推动行政机关解除强制措施、免除加处罚款,企业恢复正常经营,法院同步完善了非诉执行审查标准。
在行政诉讼中,程序偏差往往会让企业维权路走得格外坎坷。巴彦淖尔市某旗检察院监督某塑料公司环保处罚案时,纠正了生态环境部门两大程序问题:企业已提起行政诉讼,却错误适用行政非诉执行程序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复议期间违规计算加处罚款。该院由检察长主持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法律专家界定程序边界,督促行政机关按法定程序重新申请执行,该院通过办理行政处罚监督案推动涉企加处罚款专项治理,惠及86家企业,案件入选最高检案例专刊。

“行政诉讼是企业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依靠,我们既要监督司法实体问题,更要守住程序公正的底线。”自治区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王慧的话,道出了行政检察人员的共识。2024年以来,全区行政检察部门针对涉企行政诉讼案件精准发力,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2件、抗诉3件,均被法院采纳,用实实在在的监督成效,为企业撑起了司法“保护伞”。
诉讼外监督
推动涉企行政执法提质增效
内蒙古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聚焦涉企行政执法“乱罚款”“程序违法”“监管缺位”等痛点难点,用诉讼外监督推动行政行为法治化、规范化。
小微企业抗风险能力弱,过重的处罚可能成为“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上文中老王经营的合作社因生产豆腐菌群超标被罚款8.5万元,还被额外加处同等金额罚款,濒临停业。呼和浩特市检察机关审查发现,行政机关作出加处罚款决定前未听取企业陈述申辩,违反法律规定。该院召开公开听证会,促成双方依法达成执行和解,免除加处罚款。同时监督合作社整改,待其产品达到食品安全标准后助力其复工。此案的成功办理推动当地出台《涉企行政处罚程序指引》,明确加处罚款前需听取企业意见,从源头防范程序违法。此外,呼和浩特市检察机关建立了“听证+回访”机制,并在12309平台设置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快速响应企业诉求。
除了纠正执法偏差,行政检察还主动补位,解决重点行业的监管“空白”。锡林郭勒盟某旗检察院走访时发现,当地多家机动车维修店办完工商登记后,未及时向交管部门备案,既存在安全隐患,又让企业面临经营风险。检察机关牵头组织维修店经营者、市场监管局、交通局召开听证会,明确备案法定流程,推动建立“登记信息周共享、上门指导备案”机制,如今当地维修店备案率从60%提升至100%,既规范了行业监管,又为企业省去“多头跑”的麻烦。
信用是企业的“生命线”。鄂尔多斯市某旗检察院在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中发现,某企业因生态环境分局未按规定时限公示行政处罚信息,无法享受税收优惠、参与招投标。该院一方面督促行政机关及时修复企业信用,帮企业挽回应得税收优惠150万余元;另一方面依托数字监督模型,对全旗1144条行政处罚信息、746条涉企公示信息开展“地毯式”筛查,推动11家行政机关整改696个问题,还协调旗政府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印发《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

强化行刑反向衔接,“不起诉”不等于“不处罚”。某化肥公司生产的硫基含钾氮肥不符合国家标准,71.84吨产品销往多地,涉案金额5.37万元。呼和浩特市某旗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行政检察部门随即启动行刑反向衔接,综合生产地取样、销售地分散等实际情况,确定由赛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管辖,最终督促其对企业罚款,守住农资安全底线。
在“乱收费、乱罚款”专项整治行动中,呼伦贝尔市某市检察院通过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发现损害企业权益的行政违法行为线索,发出检察建议推动行政机关撤销不当行政处罚决定,规范执法程序。同时,该院联合8家行政机关召开行刑衔接座谈会,学习“小过重罚”典型案例,统一执法标准。
跨部门协作放大行政检察法律监督效能。自治区检察院与司法厅联合下发通知,把专项监督与“检察护企”行动紧密衔接。巴彦淖尔市检察院出台《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实施意见》,把涉企监督的法律标准细化到每一个环节。呼伦贝尔市某市检察院在工商联设立“维权联络室”,一年解决企业诉求43件,“监督+服务”成为行政机关规范执法的有力引擎。
解难题办实事
行政检察为企业纾困按下“加速键”
行政检察法律监督的最终目标,从来不是“就案办案”,而是真正解决企业“急难愁盼”。行政检察条线跳出机械办案的思维定式,把听证、和解、检察建议等手段用活用好,实质性化解涉企行政争议,让企业卸下包袱、轻装上阵。
对企业来说,办事“多头跑、反复跑”,往往比经营问题更劳心。因行政机关间信息不互通,额尔古纳市某商贸公司营业执照注销流程停滞了半年,扩大经营的计划被搁置。检察院“助企调研小组”走访了解情况后,依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主动协调市场监管、税务部门建立“注销业务联办机制”,不仅为该公司办结手续,还同步解决了4家企业的同类难题。

涉税争议专业性强、涉及金额大,处理不当容易影响企业资金链。包头市某旗检察院办理某企业税收处罚监督案时,发现行政机关适用税法条款错误,导致企业多缴20余万元税款。为确保监督精准,该院邀请税务局稽查专家参与案件讨论,梳理法律依据、核对计税标准,最终制发的检察建议帮助企业成功挽回损失,还推动当地建立“涉税案件检税协作机制”,至今已联合解决8起企业涉税争议。
从老王豆腐坊到鄂尔多斯建材企业,从解决企业注销、税收问题到小微企业信用修复,全区行政检察条线始终积极履职尽责,持续守护公平正义底线。“全区行政检察条线明确职责定位,以高质效法律监督纠正执法司法偏差、破解涉企堵点难点,持续把司法温度、执法尺度转化为营商环境的厚度,让法治成为服务保障内蒙古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坚实底色。”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孙庆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