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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奈曼旗检察院制定《服务保障民企发展十条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列举了十条具体工作举措,旨在增强该院干警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树立“平等保护”的司法办案理念。
《意见》强调,在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各类刑事犯罪的同时,凡是涉企案件要准确把握和区分“八条界限”,严格防止违法动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针对涉案民营企业或民营企业家要积极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民营企业合法经营中出现的问题要给予更多宽容和帮助,依法支持创业者、挽救失足者。做到既要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讲政策、给出路,又防止片面强调保护民营企业经营而放纵犯罪。坚决杜绝因办案而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发展甚至出现破产倒闭的情况发生。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强对涉及企业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等案件审判、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和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并通过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严格依法规范行使职权,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检察产品和法治保障。重点打造“12309”检察服务“绿色通道”,安排专人高效办理涉企各类诉求。明确以“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主动加强与民营企业的沟通交流,进一步畅通检企沟通渠道,全力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落实这十条意见,切实发挥司法保障和导向作用,让民营企业在推进经济发展过程中感受到检察机关的司法助力和司法保障,为辖区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贡献检察力量。”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崔粼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