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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满洲里市检察院对一起拟向法院提出适用缓刑建议的串通投标案举行公开听证,通过公开听证示证,公开审查,促进民营企业案件公正处理,用法治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护航民营企业合法、合规健康发展。
听证会现场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通过介绍案情、电子示证、法律适用,证明犯罪嫌疑人龚某某作为民营企业的负责人,招标过程中,通过围标的方式,以342万元中标,其行为涉嫌串通投标罪。由于串通投标罪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龚某某犯罪数额刚达到刑事立案标准,认罪认罚,案发后主动投案,具有自首情节,认定龚某某具备适用缓刑的条件,拟向法院提出适用缓刑量刑建议。
受邀听证员在听取了承办检察官的介绍以及侦查人员、犯罪嫌疑人各方意见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是在企业经营过程中虽然实施了串通投标的行为,犯罪行为较轻,且有自首情节,支持检察机关的意见,三名人民监督员肯定检察机关在办案中能够贯彻刑事检察政策,对民营企业的处理兼顾了情、理、法。
根据公开听证的意见,该院当场宣告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串通投标罪,拟向法院提出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同时要求犯罪嫌疑人吸取此次经验教训,以案为戒,依法合规合法经营,公平参与市场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