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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至28日,自治区检察院在包头市举办全区职务犯罪检察庭审实训培训班。来自全区检察机关的54名学员参加学习培训。
课程安排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讲好内蒙古历史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学习,以及职务犯罪案件办理的理论和实践等相关内容,突出公诉出庭实战能力的提升。全体学员对乌海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郝健君涉嫌受贿罪案进行了全程观摩,庭后学员与案件承办人针对该案的文书质量、出庭规范、当庭讯问、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出庭整体效果进行了综合评议,通过分析评议、抽丝剥茧,使学员对职务犯罪大要案的办理要求、要领、难点和重点等关键问题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把握,助力提升刑事检察队伍的出庭指控能力和庭审应对能力。
培训亮点在这里
以问题为导向
注重解决职务犯罪案件实务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针对法检衔接、监检衔接、提前介入等环节以及没收违法所得程序、办案如何实现三个效果统一、如何提高退回补充调查质量等具体方面邀请理论素养深厚、业务能力过硬的专家为大家深入解析、理清思路。
注重实战
培训地点特意选在办理职务犯罪大要案经验丰富的包头地区。参训干警亲临法庭观摩庭审,并在庭审结束后与案件承办人一同交流办案经验、分享心得体会。就认罪认罚制度如何适用、索贿如何界定、如何精准量刑等问题展开激烈探讨。在思维的碰撞中拓宽视野、增长才干。
求实效
通过分组讨论的形式,参训干警就精准量刑、提高退回补充调查质量、优化法检协调配合等方面各抒己见,并针对一线办案所面临的实际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为今后工作的改进搭桥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