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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起诉+诉前调解
“感谢检察官帮我们家解决实际困难。养儿不易,我将尽自己所能让两个孩子健康长大。”12月初,拿到调解书的高某甲激动不已。
案情回顾
高某甲与高某乙原系夫妻,婚后育有小强、小丽两个子女。2019年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小强和小丽由父亲高某甲抚养,母亲高某乙每月给付抚养费直至二子女年满18周岁。高某甲身患慢性疾病,劳动能力不足,靠自己经营小卖部维持生计,2020年以来受疫情影响,收入微薄,生活困难。而高某乙从2020年2月份至今未按协议支付抚养费用。导致高某甲及孩子生活陷入困境。经多方协商无果,2022年11月30日,高某甲向伊金霍洛旗检察院提交了支持起诉申请书,请求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向高某乙追索约定的抚养费用。
受理案件后,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对双方当事人的生活状况、监护人的经济收入等情况进行了解,经审查,高某乙长期未按照协议支付二子女的抚养费,已侵害了小强、小丽的合法权益,其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高某甲作为法定代理人有权向法院请求高某乙履行抚养义务及增加抚养费给付金额。案件符合支持起诉条件,该院遂启动民事支持起诉程序,并向法院递交支持起诉意见书。
送达支持起诉意见书后,承办检察官秉持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前提下高效快捷处理纠纷的原则,采取“支持起诉+诉前调解”的模式,于12月1日,邀请未成年人检察办案组与办案法官联合对该案进行了调处化解。调解会上办案人员通过多次与高某乙的沟通交流,从亲情和法律角度出发,耐心释法说理,消除了高某乙的顾虑,最终,高某乙同意支付拖欠的抚养费,并承诺今后按时向高某甲给付小强和小丽的抚养费。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法院依据调解协议出具了调解书。至此高某甲结束了近3年的追讨之路。
“在这起案件中,我们通过积极探索‘支持起诉+诉前调解’诉调对接新模式,联合旗法院共同履职,既减轻了当事人诉累,也保障了弱势群体及时实现合理诉求。这是对于我们来说也是一种新的探索和实践,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民事检察职能的宣传,依法主动履职。”办案检察官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