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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鄂托克旗院探索未检工作新机制,打造具有双语特色的未检品牌。成立鄂尔多斯市首家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室、全市检察机关首家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全区检察机关首家“法治进校园”蒙语法治宣讲,受到社会各界的称赞和肯定。
该院高度重视未检工作,成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室。配备专业办案人员,设置固定的办案场所。先后制订了《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工作细则(试行)》、《关于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分案处理办法》、《对涉案未成年人帮教、考察、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规定》、《关于对未成年人犯罪档案封存的具体办法》等多项制度,依法规范未成年人案件办理工作。
该院发挥双语诉讼工作优势,充分保障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在办案中,充分保障涉案未成年人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针对嫌疑人和被害人均是蒙古族,适时用蒙语对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侧重使用蒙汉双语对未成年人及其家长进行法治宣传,把普及未成年人保护司法理念工作深入牧区嘎查。坚持用民族干部宣讲法治、用民族语言传播法治、用民族文化体现法治。每年对蒙校的师生进行法治宣传教育;“两微一端”平台适时运用双语对未检工作动态进行宣传报道,预防和减少了少数民族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
去年年底,该院与多个单位联合在青少年活动中心创建了“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展板均使用蒙汉双语文字制作,由双语检察官进行讲解,扩大对草原牧区青少年的法治教育。还建立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室。通过心理疏导,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帮助未成年犯悔过自新,引导被害人走出阴影,促使他们提升自我保护意识,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目前,有2名同志获得了三级心理咨询师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