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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检察日报》第5版——内蒙古赤峰:让天鹅在这儿“歇歇脚”
今天,是“世界地球日”
一个专为地球环境保护而设立的节日
在地球的这一端,守护家园
“快看,天鹅!”4月初,记者来到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敖汉旗乌兰勿苏水库时,见到游客正拿起手机对栖息在这里的天鹅拍照。
赤峰市敖汉旗生态环境优越,曾获得“全球环境500佳”荣誉称号,是候鸟春秋迁徙的重要通道之一。近年来,敖汉旗检察院在办理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案件时,发现候鸟迁徙途中受到不法分子侵害现象时有发生,本着“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工作理念,该院决定联合敖汉旗森林公安局、古鲁板蒿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对候鸟迁徙栖息地保护情况进行实地调查。敖汉旗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人员通过实地走访及用无人机对候鸟聚集区进行监测等措施,发现确实存在安全隐患。为让候鸟能在这里“歇歇脚”,敖汉旗检察机关立足公益诉讼职能,开展“保护候鸟迁徙专项行动”。
“这次专项行动的目的是要形成保护天鹅栖息地的常态化机制。”3月19日,敖汉旗检察院邀请敖汉旗森林公安局、旗部分乡镇政府、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等有关部门到院座谈,该院检察长姜聚武的发言得到与会人员一致认同。座谈会上,制定了候鸟迁徙地具体保护方案,建立了对湿地、水域等不定期巡察机制,严查违规设置捕猎工具现象。同时,敖汉旗检察院还与森林公安局携手在候鸟迁徙地周围设立“候鸟栖息地”和“候鸟公益诉讼保护基地”警示牌,一同向周边群众发放了“保护候鸟倡议书”,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相关法律知识,呼吁群众提高候鸟保护意识,为候鸟迁徙提供良好安全环境。
据悉,每年的9月至11月中旬为天鹅的秋季栖息期,天鹅在赤峰市栖息时间达120天左右。早在2020年秋季,赤峰市检察院就针对天鹅及其栖息地存在问题下发了《关于开展“保护天鹅迁徙,营造美好生态”专项公益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基层院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积极与林草部门、乡镇街道沟通协调,集中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并运用检察建议等手段提高行政机关和广大群众保护天鹅、保护野生动物意识和行为规范。据赤峰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邓斌介绍,赤峰市敖汉旗、翁牛特旗等基层检察机关都开展了此项工作,成效显著,在赤峰休息觅食的候鸟已经从几百只增加到现在的上万只,品种也越来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