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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检察官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

时间:2014-06-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810内蒙古自治区检察官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

  810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官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

  出席本次会议的自治区检察官协会理事有:自治区检察院领导;自治区检察院专职委员、副厅级检察员;盟市地区检察(分)院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满洲里市院、二连浩特市院和盟市所在地基层检察院检察长;自治区检察院内设机构负责人及在全区检察机关有一定影响的市级院专业人才共 68 人。参加本次会议的还有出席第十六次全区检察工作会议其他会议代表。

  会议听取、审议了曲云清副会长所作的去年以来检察官协会工作报告,选举马永胜检察长为内蒙古自治区检察官协会会长,增补韦亚力副检察长为内蒙古自治区检察官协会副会长。推选邢宝玉同志为内蒙古自治区检察官协会名誉会长。

  2011年以来,第四届检察官协会在以邢宝玉检察长为会长的理事会的领导下,各项工作开展得扎实有效,特别是在检察实务调研、理论研究、检察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方面取得了更为突出的实效,为服务检察工作、服务广大检察人员,推动我区检察事业科学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新当选自治区检察官协会马永胜会长就抓好今后检察官协会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紧密围绕检察工作大局开展协会工作。二是要始终把检察理论研究作为协会工作的重点。三是检察理论研究既要高点站位,又要兼顾实际,多出精品。四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协会工作的活力。

  

   

    新当选的内蒙古自治区检察官协会马永胜会长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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