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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检察两微一端开设“检察之星”栏目,集中展示检察人以赤诚之心照亮法治中国的前行之路。今天,让我们一起走进“全国文明单位”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检察院,了解那些不平凡又充满温情的检察故事~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文化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政治引领、精耕检察业务、厚植文化育检、锻造过硬队伍,担当履职,奋发有为,推动各项检察工作稳中有进、良性发展。该院于2015年2月被授予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17年11月、2020年11月、2025年5月三次经复查确认继续保留称号。
坚持政治引领
锤炼文明新动力
该院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做到检察工作方向由党指引,检察工作原则由党确定,检察工作决策由党统领,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统学习《习近平文化思想学习纲要》等读本,把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强大动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全面开展“一支部一品牌”、堡垒支部创建活动,设立“党员先锋岗”,扎实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坚持精神文明建设与全局工作相融合。积极推进“学习型检察院学习型检察官”建设,2024年以来,常态化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主题党日活动、理论研讨交流。
精耕检察业务
展现文明新作为
弘扬法治精神,充分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大节点,检察人员将防范电信诈骗、婚姻家庭纠纷等法律知识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度融合,引导人民群众崇尚法治、信仰法治,维护民族团结。解决劳动者“烦薪事”,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帮助97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90余万元,办理16件支持起诉案件,帮助农民工兑现欠薪25万余元,不断提升劳企双方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撑起妇女权益“保护伞”,办理就业性别歧视、月子中心不规范经营等行政公益诉讼案件8件,形成就业男女平等良好社会环境。持续助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43件,督促清理垃圾200余吨,修复耕地187.98亩,恢复林地50.36亩,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常态化,走进20余所学校开展“开学第一课”法治进校园活动,建设“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与实践基地”,提升未成年人警示教育、帮扶帮教、心理疏导水平。
厚植文化育检
打造文明新高地
通过整合检察人员活力天地和文化空间等党建资源,展示检察人员图文并茂的原创作品,打造开放式、共享型党建活动场所,营造浓厚机关文化氛围。举办“三八节”非遗茶道、心理辅导主题党日活动,端午节包粽子等节日文化活动,开展“亮丽北疆 石榴花红”主题读书分享活动,弘扬传统文化。扎实开展节约型机关和健康促进机关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光盘行动等文明新风尚宣传,倡导积极健康生活方式。推荐正能量书籍、好文章、廉政警句格言等方式,用廉政文化占领检察人员的思想阵地,结合该院拒收案件当事人礼品礼金典型案例等形式,教育引导检察人员争做新时代优秀检察官。发挥“暖心赛检”品牌效应,在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中,对符合条件的30名60岁以上农民工发放司法救助9万元。依托“检益青城·赛罕院”督促履行丰州故城遗址保护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获评2024年全区检察机关服务北疆文化建设典型案例。
锻造过硬队伍
提升文明新风貌
开展“三全三真式”培训实训,借助中检网、网络教育培训等平台组织培训,组织检察业务专项培训、同堂培训、传导培训等,多角度提升检察人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通过开展道德讲堂、青年检察人员座谈会等活动,引导其忠诚履职,主动担当作为。通过门户网站、报刊、新媒体等平台讲好检察故事,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宣传稿件。观看英模教育片,学习各级先进典型,以模范人物的事迹推动先进道德理念入脑入心,外化于行。狠抓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贯彻执行,严格执行“三个规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120件,持续净化司法环境。推行“检察人员积分制”改革,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激发检察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2024年度共有11个集体、24名个人获市级以上表彰,12件案件获评自治区级以上典型案例、优秀案例,其中获评全国典型案例、优秀案例4件。
扬帆再启航,续写新答卷。赛罕区检察院将以“全国文明单位”这一殊荣为新的起点,持续深化精神文明建设,秉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理念,不断提升检察工作质效,为首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加坚实的检察力量,让文明之花在检察事业的沃土上绽放得更加绚烂夺目,为新时代检察事业增光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