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大地大,安全为大。”掷地有声的8个字,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纪恒对农畜产品安全监管提出了最严格的要求:农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天大的事。要忠实履行监管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作为全国13个粮食主产区和6个粮食净调出省区之一,内蒙古农牧业资源丰富,每年可以向国家提供200亿斤以上商品粮,奶类产品500多万吨、肉类产品150万吨左右,牛奶、羊肉等特色优势畜产品产量居全国第一位。可以说,内蒙古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上,承担着十分重要的使命和责任。
面对这一重大课题,内蒙古通过强化“产出来”和“管出来”,逐步建立起农畜产品生产体系、监督体系、产业体系和经营体系,走出了一条标本兼治、社会共治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之路,确保人民群众吃得安全、吃得放心。
在推进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过程中,内蒙古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谆谆告诫: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加快完善统一权威的监管体制和制度,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自治区农牧业厅厅长郭健认为,保障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福祉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直接影响着内蒙古农牧业现代化进程的推进。当前,内蒙古正在努力建成全国重要的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既是其绕不开的一道坎,更是内蒙古农牧业能否向好发展的重大转折点。
从“吃什么”到“怎么吃“,再从“吃得饱”到“吃得好”,随着普通老百姓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农畜产品安全受关注的程度越来越高。
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内蒙古率先在全国提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达到每亩1.3元、每头牲畜0.5元的标准,并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用于开展监管、检测、执法等工作;自治区主席亲自担任食安委主任,研究加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条件保障;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把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重要内容,纳入了对盟市党政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指标。
在各级农牧业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近年来,内蒙古未发生重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农畜产品总体合格率达98%以上,为促进全区农牧业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创新监管体系 确保农畜产品消费安全
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正式成立。我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入新发展期,也迎来了攻坚克难的重要时期。
6年来,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不断创新完善监管理念,在全系统树立“管行业即管安全”的新理念,推行“扶优、扶强、扶安全”的政策扶持新导向,提出了“发现问题是成绩,消除隐患是政绩”的履职新观念,全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体系建设不断完善。
在监管体系方面,全区12个盟市、全部涉农旗县和所有乡镇均建立了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专兼职人员达到3300多名,初步构建起自治区、盟市、旗县、乡镇(苏木)4级监管体系,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向村组延伸。
在检测体系方面,全区12个盟市级93个旗县级检测机构批准建设,构建起以自治区为龙头、盟市为骨干、旗县为基础、乡镇作补充的4级检测体系,检测人员达930多名,风险监测工作覆盖12个盟市的主要菜篮子生产县,涵盖蔬菜、水果、畜、禽、水产品和生鲜乳6大类产品、73个品种、90多项参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预警,对问题严重的地区,致信盟市政府主要负责人,通报有关情况。
在执法体系方面,11个盟市和全部涉农旗县均建立了农牧业综合执法机构,在岗综合执法人员1130人。监管、检测、执法体系的不断完善,为强化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了基础保障。
为了更好地把工作抓紧抓实,自治区农牧业厅与12个盟市以及二连浩特、满洲里农牧业局签订了《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状》。各盟市立下“军令状”:努力确保辖区内不发生重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筑牢监管基础 抓好农畜产品标准化生产
农牧业标准化是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农牧业的“标尺”,只有对农畜产品实行“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控制,才能真正构建起“生产有标准、产品有标志、质量有检测、认证有程序、市场有监管”的标准化格局。
2016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来内蒙古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在充分肯定内蒙古工作的同时,也寄予了殷切厚望:内蒙古幅员广袤,农牧业地位重要,更应当在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上积极探索,健全监管体制,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和监管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监管效能。
为了从源头上抓好监管工作,我区提出了将产业扶持政策与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挂钩,推行“扶优、扶强、扶安全”的政策扶持新导向。要求享受农牧业优惠补贴政策的600多家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签订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有效引导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提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标准化生产水平稳步提升。坚持生产入手,严格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不断提升标准化生产水平。在标准体系建设方面,制订了500余项农牧业地方标准,基本建立起涵盖肉羊、肉牛、马铃薯、玉米等优势特色产业的标准体系。
在标准推广方面,我区还围绕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和兽用抗菌药治理行动,大力推广绿色生产技术,加大标准宣传培训和技术指导力度,组织开展了万名科技人员下基层行动、科技特派员活动,监督指导生产者建立投入品使用记录,严格执行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
在品牌培育方面,共创建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62个,规模达到1900万亩,产量达到1258万吨;全区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428个,产品总数达到1121个,认证规模超过1000万亩和1800万头只,年产量1000万吨。
目前,全区有效使用绿色食品标识企业达到167家,产品472个;认证有机农产品总数达到46家,产品308个,有机产品产量居全国第一;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农产品总数达到89件。
培育监管示范县 提升基层农畜产品监管能力
为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内蒙古先于国家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创建活动开展以来,我区落实责任,加大投入,创新机制,创建国家级质量安全县9个,认定自治区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县16个。部分盟市还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乡镇”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企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合作社”评比等活动,为基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样板,起到了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的作用。
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服务水平显著增强,公众参与和社会共治水平不断提升。安全监管在县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中的比重达到5%以上,监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平均达到200万元以上。
从2011年起,我区开始建设内蒙古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信息平台,先以“三品一标”企业为试点,分步推广应用。目前,纳入平台管理的各类生产企业1180多家,69家检测机构实时上传数据,220家投入品经营企业实现在线备案,实现了试点企业产品生产过程的可追溯。
“农产品质量安全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长王坚如是说。努力做好农畜产品监管工作,内蒙古“重兵”把守,不敢懈怠;进入“舌尖安全”的新时代,内蒙古将以更有力担当,守护这一方热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