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今天是 | 支持IPv6网络 |
锡林浩特市检察院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对涉企案件实行优先受理、快速办理、强化管理,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讨论活动相关要求落到实处。
快速受理涉企案件,实现三个“当日办”。建立涉企案件专项台账,优先登记受理涉企案件,实行“标识制”管理,实现涉企案件当日受理、当日录入、当日分配,严格按照“谁受理谁录入、谁办理谁录入、谁审核谁录入、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案卡填录全环节、全过程准确无误,进一步加强案件受案审查、分案流转、结案审核工作。
优先保障涉企案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权利。涉企案件当事人、辩护律师、诉讼代理人提出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的,原则上应于当日办理完毕;辩护律师、诉讼代理人提出阅卷的,经审查符合阅卷要求的,优先接待、优先办理并按规定提供异地阅卷服务;辩护律师、诉讼代理人要求检察官听取意见的,应立即转达听取意见请求。对在办涉企案件的其他当事人提交的书面请求、案件其他材料,应当日登记、当日联系、当日移送至具体承办部门。
有效畅通企业表达诉求渠道,压实涉企控申案件办理。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加大锡林浩特市检察院便企服务的推广力度,提供“一站式”服务,通过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为企业追赃挽损等方式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实现检察服务“再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