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今天是 | 支持IPv6网络 |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检察院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执法理念,切实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畅通联系沟通机制。该院通过联合工商联等机关与企业定期召开座谈会、研讨会等交流活动,找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结合点、切入点和落脚点,采取检察官包联辖区企业,制定检企联系卡等方式,不定期走访辖区内企业,畅通企业诉求表达及法律服务通道,为民营企业提供定制式、精细化服务。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加强对涉民营企业民事审判、执行案件的监督,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对涉民营企业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发现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促进依法行政。对于办案中发现的倾向性、普遍性违法问题,注重运用类案监督提出检察建议,提升整体监督效果。
依法惩治虚假、恶意诉讼行为。进一步加强与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的沟通,通过联合调研、会签文件、信息共享的方式,不断完善虚假诉讼案件线索移送、联合查办、结果反馈合作机制,积极健全虚假诉讼防范、发现、追究和制裁机制,依法处理虚假、恶意诉讼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案件线索。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依托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信息,宣传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政策措施、经验做法。将普法教育和“以案释法”结合起来,送法进企业,提升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防范化解风险能力,引导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