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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检察院:打造优化营商环境“检察+”样板 首府检察准备这么干

时间:2022-04-11  作者:  新闻来源:呼和浩特市检察院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工作要求,构建完善“检察+工商联”“1+1>2=实”的首府样板,更好服务保障企业健康发展。近日,呼和浩特市检察院与市工商业联会签了《关于完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沟通联系机制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提出,要完善日常联系机制。强调双方要明确具体部门和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络工作,双方联络部门及联络员要加强日常联系沟通,及时交流工作动态和意见建议,研究提出推进落实具体措施。双方要加强对下指导,推动基层检察机关和工商联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能够满足需求的交流沟通机制。 

    

  《实施办法》提出,要完善联席会议机制。强调双方要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制度,通过联合组织召开座谈会、论坛、交流会等形式,找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结合点、切入点和落脚点,为民营企业提供“定制式”“精准化”服务,形成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强大合力。 

    

  《实施办法》提出,要完善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强调呼和浩特市检察院每半年向市工商联通报相关案件情况,深入分析民营企业管理漏洞和经营不规范等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市工商联要适时向检察机关通报企业司法需求,积极促进民营企业开展风险排查,帮助民营企业健全制度、合法经营、健康发展。 

    

  《实施办法》提出,要完善联合调研机制。强调双方每年要围绕民营经济发展的司法保障问题或日常工作中发现的相关问题,确定一至两个调研主题,共同组织开展联合调研。同时指出,双方各自的日常调研活动,如涉及民营企业发展、产权等司法保护等问题,可邀请对方参加,共享调研成果。 

    

  《实施办法》提出,要完善联合法治宣传机制。强调双方要定期联合举办普法宣传、法律培训等各类交流活动,创新普法教育手段和形式,帮助民营企业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完善内部管理和监督机制,引导民营企业经营者、企业员工强化法治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促进依法诚信经营,共筑亲清政商关系。 

    

  《实施办法》提出,要完善民营企业家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机制。强调市检察院要进一步畅通渠道,通过“检察开放日”、观摩涉企典型案件庭审、参与涉企案件公开听证等方式,及时回应其合理化监督意见建议。市工商联要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主动开展专项调研,收集意见建议,不断提高意见建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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