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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检察院更加自觉地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为指导,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作为工作指引,践行精准监督理念,积极能动履职,主动把检察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化落实平等保护,不断促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以融入国家治理大局为目标,赋能“理念”这个关键,强化服务保障
“大讨论”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多次召开部门学习研讨会,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对涉企执行案件超标的查封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在清查案件底数、查摆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完善工作措施,转变工作作风,切实转变司法理念。立足检察职能,参与制定《赛罕区人民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十九条措施》,开展涉企案件执行专项监督活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促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助力化解社会矛盾,把化解矛盾纠纷落实到办理民行检察监督案件全过程。
二、以实现高质量发展为目标,赋能“监督”这个关键,打击虚假诉讼
检察干警致力找准民事检察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着力点和契合点,通过能动司法、积极履职,通过提请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以监督职能为立足点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民营企业打造公平竞争环境,以卓越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2021年9月,某矿业公司负责人杨某向赛罕区检察院申请监督,反映其公司被无辜卷入一场“官司”。检察官经过调查取证,发现本案系一起“伪造担保”型虚假诉讼。在核实案件情况后,2021年12月,赛罕区检察院依法对该案提请抗诉。检察机关抓准监督的关键,充分发挥监督职能,揭开虚假诉讼面纱,有力地维护了公正平等的司法秩序。
三、以化解社会矛盾为目标,赋能“联动”这个关键,实现多赢共赢
赛罕区检察院秉承“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都是营商环境”的理念,与法院积极联动,共同化解“执行难”带来的社会矛盾。2021年5月,某制砖公司负责人王某向赛罕区检察院申请监督,称该公司被执行的机器设备的评估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检察干警通过调取案卷材料,询问当事人后,查明对涉案机器设备的原值认识不一致是两次估值相差巨大的原因。赛罕区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法院依法纠正错误评估行为,维护被执行企业的合法权益。收到检察建议书后,法院经审查决定中止拍卖程序,对涉案制砖设备重新评估,并邀请承办检察官前往该制砖公司生产车间现场监督评估,切实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企业有所呼,检察有所应。赛罕区检察院立足民行检察监督职能,把司法办案和服务保障营商环境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执行监督,最大限度降低保全、执行措施对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的不利影响,让企业“活得更好”,为保护企业、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