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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检察院多点发力、多措并举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做到能动履职、止于至善,为促进康巴什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全院上下联动”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有高度”。坚持“一把手”亲自推动落实,成立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建立“领导带头学、干部交流学、干警自主学”模式。
“精准对接企业”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有深度”。自觉能动履职,开展百家企业大走访活动和检察开放日征求意见座谈会。通过发公告、开通热线和信箱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
“严厉打击犯罪”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力度”。畅通涉企类案件优先办理通道,依法严格审查涉企批捕案件,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准确把握政策”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有温度”。在司法办案中,认真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着力保障诉讼权利平等、法律适用和法律责任平等、法律保护和法律服务平等,对涉市场主体案件审慎启动司法程序、审慎采取司法措施、审慎作出检察决定,最大限度减少办案对企业的不利影响,真正温暖企业。
“加强联合执法”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制度”。在办理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中,坚持依法保护与合理保护并重、服务经济发展和防止选择性执法并重、经济影响评估与办案风险评估相结合的原则,让企业实实在在享受到大讨论活动的优惠政策,研究出台《康巴什区人民检察院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办理流程》,编制《政策资料汇编》,联合法院共同制定《关于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实施办法》,邀请辖区律师事务所,联合区司法局共同签订《检律协作工作实施意见》,针对社区在矫对象的民营企业家外出审批手续繁琐、审批周期长的问题,联合区司法局共同签署《关于涉民营企业的社区矫正对象经常性跨市、县互动的工作建议》。
“发挥监督职能”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广度”。充分运用检察监督职能,根据社会发展需求和企业法治需求,不断拓展延伸工作触角。
“始终坚持不懈”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无长度”。立足企业需求,成立法治宣讲组,继续推行检察官联系企业制度,进一步健全检企沟通联系长效工作机制,通过定期到当地企业走访和宣传活动,围绕企业的法治诉求,采取以案释法、以案析理、以案示警等方式,针对企业家关注的热点问题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宣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