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今天是 | 支持IPv6网络 |
11月20日《内蒙古日报》第3版
11月17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自治区宣讲团深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宣讲,全面深入解读大会精神,推动大会精神深入人心。
11月17日,自治区宣讲团成员、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包思勤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作宣讲报告。他以《新时代新征程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题,从党的二十大的重大意义,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内蒙古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三个方面,对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了系统阐述和深入解读。
报告主题鲜明、条理清晰,既有深入浅出的理论阐述,也有联系实际的具体事例,不仅具有理论高度和思想深度,而且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践性,对全区检察系统准确理解和全面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抓好贯彻落实工作,具有指导性意义。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张慧说:“通过聆听全面系统深刻的宣讲,我备受鼓舞,对奋力走好新时代赶考路充满信心。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作为新时代检察人员,我们要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牢记‘国之大者’,坚持人民至上,以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的韧劲儿和决心,持续推进法律监督工作,把司法为民落实到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司法决定、每一件司法案件中。”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李栋聆听宣讲报告后深刻感受到,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既要胸怀“国之大者”,又要做好当下之事,聚焦在法治,落点在检察,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把“小我”融入“大我”,通过更实更好地履职,把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付诸行动、见之于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