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达茂旗充分利用阴山以北适宜向日葵生长的气候特点,打造“朝阳”产业,向日葵种植面积从2004年的1万亩扩展到2014年的10.5万亩,年产量达到3000万斤以上,可近些年售卖假种子案件频频发生,给农民造成重大损失。2004年7月,潘志荣注意到《包头日报》刊载的工商局查处一起销售假冒葵花种的案件,只对涉案人做了行政处罚,但潘志荣以其敏锐的职业直觉,认为涉案人可能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当年正值全区检察机关开展打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为进一步查清此案,潘志荣带领干警冒着酷暑,多次深入旗工商局、农业局调卷,并深入案发地乌克乡耐心地走访农户,认真调查取证,历时一个多月,最终查清,涉案人王某从巴彦淖尔市以每公斤4.4元的低价购买普通葵花,包装后冒充葵花种子以每公斤40元的价格赊给乌克乡农民4000公斤,销售金额达16万元。该案后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王某最终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当村里的群众向他表达感谢时,他摆了摆手,朴实的说,“对于我来说,群众利益无小事,只要是涉及老百姓利益的案件,我都要尽力去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