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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司法行为,保证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时间:2016-08-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司法的生命在于公正,公正的前提在于规范。规范司法行为是维护司法公正、增强司法公信的必然要求,也是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确保法律正确实施的重要抓手。 

    

  自治区检察院2013年开始,创造性地开展了以查找整改问题为导向“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抽样评估活动”和以培育亮点、引领突破为目的的“创新创优项目评选活动”,逐步完善形成了推进严格司法、强化监督的“两个活动、四个机制”。自治区院的做法,得到了高检院充分肯定并向全国推广。将抽样评估活动不仅向评查职务犯罪案件质量深入,而且向刑事案件法律监督、刑罚执行法律监督和民事行政案件法律监督等领域延伸,找到了使诉讼监督由虚变实、由软变硬的有效途径。以解决抽样评估发现的问题为突破口,开展创新创优项目评选活动,从机制和制度上找到了解决问题、求新求突破的办法。开展制度“废改立”,修订完善11个门类120项制度,上线运行了“执法办案流程图”,建成了规范检察工作的信息化平台,增强了对检察工作的刚性约束。严肃认真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持续整治司法不规范“顽症”,这项工作走入全国先进行列。 

    

  实践证明,规范司法,是公正司法的基石。经过“十二五”的探索努力,广大检察人员普遍体会到,这个基石筑得越牢固,公正司法就越有保证,人民群众就会更加信任检察机关! 

 


 

2015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常韧带队,对自治区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督导检查。 


 

2014年11月,马永胜检察长、韦亚力常务副检察长赴锡林郭勒盟检察分院和阿巴嘎旗检察院指导科学发展抽样评估工作。图为马永胜检察长查阅评估材料。 

 


2015年2月2日,自治区检察院举行首次创新创优项目评选演示汇报。 


 

2015年9月,包头市昆区检察院自主研发的赃证物管理系统投入使用,对涉案款物的出、入库进行全程、实时、动态监督,确保案管部门接收的涉案物品无一错乱。 

 

为了集中体现全区检察机关开展“三个年”活动成果,自治区检察院专门组织人员力量编写制作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执法办案流程图”。 

 


2015年10月12日,自治区检察院与司法厅联合为80名人民监督员颁发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监督员证书,155名人民监督员面向国旗庄严宣誓。 

 


2015年11月至12月,自治区检察院以“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为主题,连续举办多场“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代表调研视察、观摩评议、参与体验检察工作,主动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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