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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是约束司法行为的一种有效机制,额尔古纳市检察院把规范司法行为和相应制度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建立长期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行为机制,建立刚性的制度约束机制,用以处理司法不规范问题。
一是建立问题发现机制。司法不规范行为细小分散,往往极易被忽视,如不尽早发现,则很容易因破坏法定程序,影响群众感情。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制定规范司法行为问题发现机制,探索及时发现潜在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有效途径,及时梳理问题情形,明确多种问题发现途径,把不规范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是建立问题管理机制。建立问题台账、清单管理,落实分类责任,才能更有效的保证整治活动取得实效。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及时建立问题台账,实行清单管理,逐一整改,按严重程度依次进行提醒、诫勉谈话、记过等方式管理,确保查到的问题有人认领、责任落实。
三是建立问题处理机制。坚持“从结果出发,以问题为导向”是处理司法不规范行为的利器。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按照问题导向的相关要求,从结果出发,构建发现、处置、监督、评估、考核等五位一体的约束体系,促进了问题处置科学化、规范化,让每一个司法不规范问题得到彻底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