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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为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内部管理监督,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乌海市检察院组织检务督察、案管部门对全市检察机关2013年12月26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上线以来的直接立案侦查案件查封、扣押、冻结、保管、处理涉案财物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察。
此次专项督察采取“四查一问”方式进行督察。一查案件卷宗。对涉案财物的查封、扣押、冻结等法律手续进行检查。二查台账。对涉案财物的台账进行严格检查,通过将案件卷宗中的相关扣押清单与涉案财物台账进行核对,从中发现存在的问题。三查财物登记账簿。通过涉案财物的存款凭证、上交国库的发票以及刑事判决书来发现办案人员在侦查阶段处置涉案财物时存在的问题。四查案管涉案财物保管登记本。通过对案件管理部门涉案财物保管登记本与赃证物保管室的检查,发现涉案财物保管不规范等问题。针对此次督查发现的不规范问题,督察组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为进一步依法规范处置涉案财物、推动司法办案规范化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