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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入罪以来,尽管加大了打击力度,一批又一批酒驾、醉驾人员被处理,但是这类犯罪仍屡禁不止,尤其是检察干警酒驾、醉驾时有发生。近期,自治区检察院通报了三起检察系统内涉车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接到此《通报》后,院党组极为重视, 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大全同志要求“全院干警以涉车违法违纪案件为鉴,吸取教训,凡涉嫌酒驾、醉驾等被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的严惩不贷”。并要求纪检监察室立即召开全院干警大会进行警示教育。
6月30日上午,扎赉特旗检察院召开全体干警大会,纪检监察室主任单君向全院干警传达了《自治区院关于三起涉车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的通报》,并代表党组向全院干警提出了明确的具体的要求。会后,办公室组织全体驾驶员反复学习了《通报》,自觉对照检查,主动查找公务用车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立查立改突出问题,确保车况完好和行驶安全,绝不让类似问题和错误重演,使车辆为办案办公提供更加快捷优质的服务。
会上,政工科长于占祥同志还传达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民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全院干警认真学习《实施办法》,结合司法改革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抓好《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办案部门和案件管理部门严格按照《实施办法》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如实做好干预、过问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活动记录、线索报告等工作,及时做好线索梳理、汇总、报送、处置及责任追究、通报等相关工作,切实将《实施办法》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