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蒙文
 
头部蒙文
今天是 支持IPv6网络
您的位置:首页>队伍建设>专题>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基层动态

兴安盟突泉县检察院树立“一盘棋”观念 合力打造规范司法流转机制

时间:2015-06-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树立司法权威形象、维护司法公信力,突泉院案件管理部门对司法流程中送达不规范行为进行了重点排查。 

  通过认真排查发现,司法流程中送达不规范现象多发在法院对文书的送达过程中。主要原因为:一是法院对送达工作的重视度不够;二是公诉部门没有认识到直接接收法律文书产生的不良影响;三是案管的内部监督力度不足。 

  为树立司法机关“一盘棋”观念,打造规范司法流转环境,针对发现的问题案管部门坚持问题导向、从严监督、主动作为,加强检法“两院”、刑事审判庭-公诉科-案管办“三部门”沟通协调。 

  一、及时沟通,引导转变工作理念。 

  与公诉部门和刑事审判庭进行沟通协调,强调规范司法流转的重要性,提高规范司法流转的认识度。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规范、合法的司法流转是能够促使检察机关及时行使监督权,树立司法公信力,维护法律权威的基本要求,更是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种有力保障。同时,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系统的已正式上线运行,根据《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要求“案件承办人应当在案件办结后或者在收到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后十日以内,依照本规定,对需要公开的法律文书进行技术处理、公开”超期送达判决致使检察机关对应当公开的法律文书公开延迟,不利于公众及时掌握相关案件的裁判情况,易引发涉检舆情。 

  二、完善制度,规范司法流转程序。 

  做好“两院”“三部门”之间案件流转的衔接工作,与法院刑事审判庭进行沟通,达成统一意见,形成严格、细致的工作制度。一是禁止公诉部门直接接收法律文书,严防文书绕过案管“中间库”,承办人直接将超期送达的文书录入统一业务系统。二是要求法律文书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由法院的工作人员送达至案管办,严禁法律文书直接送达到公诉部门。三是在《外来文书接收表》中法院送达人员需要将送达当事人的日期进行登记,明确刑事判决、裁定的生效日期,确保相关法律文书公开的及时性,促使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 

  三、调整模式,强化内部监督力度。 

  在坚持日常监管的前提下,针对不规范的司法流转定期进行专项整治。调取法院2014年10份至2015年5月份的刑事案件归档目录,通过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逐案核对判决接收情况,对照检查法律文书公开状态。同时,建立《法院超期送达台账》与《公诉科纠正违法情况表》,案管定期进行双表核对,核对发现存在法院超期送达但公诉科为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形,向公诉科发放流程监控通知书,并监督其对法院的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充分发挥案管部门内外监督职责。 

  据悉,通过案管部门及时监督主动作为,规范的司法流转机制基本确立,为及时、全面的公开案件信息奠定了坚实基础。

友情链接
其他链接
 
检察微信
检察微信
检察微博
检察微博
今日头条
今日头条
抖音
抖音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