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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进入对照检查阶段以来,额尔古纳检察院把边学习、边排查、边整改作为对照检查阶段的重要任务,确保对存在的问题不回避、不遮掩、不隐瞒,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
一、加强学习,提高执法规范化意识,不断提高检察业务水平。自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院干警在深入学习领会相关文件精神的同时,结合自身业务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形式,学习了《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别对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及高检院近年来相关司法解释和文件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和钻研,把学习贯彻修改的刑诉法、刑诉规则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性、战略性工作来要求。把熟练运用法律法规作为提升规范司法的重点。牢固树立人权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时效意识、监督意识。并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
二、明确整治内容,加强案件评查,提高办案质量。加强对司法文书制作的规范要求,在法律文书的审批流程、文书格式、法律条文的引用和说理等方面都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一旦出现问题,严肃追究承办人相应责任。为确保专项工作取得实效,各部门对2014年以来办结的案件又重新进行逐件逐项自查,边查边整改,做好补缺补差工作,对正在办理的案件,做到立行立改,自查出不符合案件质量评查标准的,必须补齐后再对案件进行审结,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符合实体、程序等要求,以此来提高案件质量。
三、进一步规范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使用,充分发挥制度机制作用,将规范司法行为常态化。结合办案工作实际需求,对本部门承办人和内勤人员进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培训,确保办案系统和每一个细节都要依法规范。各部门加强与控申、案管的联系沟通和配合,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每个案件从受理到归档都做到分工明确,衔接顺畅,程序规范,监督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