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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坚持问题导向动真碰硬去顽疾

时间:2015-05-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达拉特旗检察院认真组织学习,统一思想认识,使规范司法、公正司法的理念深入人心,有效完成第一阶段各项任务。同时,严格按照上级检察机关要求,准确把握时间节点,切实做到不超前也不滞后。为了有效开展对照检查阶段工作,达旗检察院把专项整治工作与各项检察工作紧密融合,紧紧围绕职务犯罪侦查、侦查监督、公诉、民行检察等部门和环节,结合科学发展抽样评估工作和“规范化建设提高年”活动,坚持边学、边查、边整改的原则,采取多项有力措施,重点整治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

——针对存在的不依法听取当事人和律师意见,对保障律师合法权利方面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侦监、公诉等部门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规范律师接待流程,积极与案管办配合,做好律师接待工作,保障律师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严格落实侦监、公诉环节听取律师辩护意见的规定,特别是对于律师提出的无罪、罪轻以及刑事诉讼活动中存在违法情形等意见,及时审查核实,严格监督纠正,认真听取律师意见,确保案件依法公正处理。专门制定了《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工作暂行规定》、《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阅卷须知》等规章制度,并设置了律师专用接待室及相关设备,方便律师阅卷;制作了便民联系卡,对外公布了电话预约号码,截至目前共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7件次。

——针对执行办案规范和纪律规定不严格的问题,自侦部门切实提高自侦部门干警保障人权意识,彻底整治执法办案中存在的不文明、不规范行为,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为自侦办案民警配备执法记录仪,在立案前就开始进行案件侦办的全程记录,为自侦部门及时收集、固定证据,记录处置情况,实现公正执法,保护检察干警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等提供重要保障。层层签订《安全办案责任状》,严格依法适用强制措施,切实改进办案方式方法。严格落实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规范同步录音录像范围,切实做到凡接触犯罪嫌疑人必录、凡讯问必录,凡搜查必录,坚决做到录音录像的“全程、全面、全部”要求,确保不留缝隙,不留死角。进一步提高职务犯罪案件查办的效率和效果,严格责任落实和追责问责。

——针对网上办案不规范问题,开展了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和检察统计系统专项检查工作。实行按月通报制度,集中对两个系统的业务数据进行认真对比,并在每月统计报表完成后,对发现的问题集中进行通报,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总结,并查找原因,即时整改,并将整改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具体承办人,以确保两个系统数据准确一致;加强统计分析,根据检察业务数据情况,每季度撰写一篇《全旗案件受理情况统计分析报告》,为院领导、各业务部门宏观掌握检察执法办案情况提供数据支持;针对系统配置不完善的问题,联合技术部门对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人员权限、法律文书配置及审批权限等情况进行摸排,针对查摆出的配置问题建立流程明晰、权则确定的配置体系。

——针对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涉案财物保管办法》,对公安机关随案移送的涉案财物进行严格核对审查,并实行一案一柜编号存放保管制度,建立存放位置台帐;对本院自侦部门的涉案款项进行备案监督;开设涉案财物专用账号,全面加强对涉案财物的监控。

——针对办案中工作程序不规范、文书文件制作不规范等问题,公诉、侦监等相关部门加强学习相关规定,在办理案件和制作文书过程中更加注重文书的综合分析、证据分析,注重说理。对受害人的询问在办案系统内形成询问笔录,充分听取受害人的意见,将受害人的意见记录在案。侦监科认真细致查找与案件相关的各种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收到“审查逮捕意见书”在手如同案卷在手的效果。继续加强检委会规范化建设,加强与上级院相关部门沟通对接和与兄弟院的交流学习,积极探索检委会专题评议业务工作制度,提升检委会的宏观指导水平。

——针对检务公开措施落实不到位、效果不理想的问题,认真梳理案件信息公开过程中法律文书名称、内容及格式公开不规范的问题,及时与承办人进行对接整改,通过即查即改的方式目前已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800条,案件查询绑定6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8件,公开起诉书、不起诉决定书270件。加强检察工作信息宣传力度,综合有效整合传统媒体和新型媒体力量,提升整体宣传效应。重点提升已建成的“两微一站”的维护和信息发布的数量和质量,努力提升关注度、点击量和点赞量。高度重视涉检网络舆情的收集、分析、研判和导控联动机制,加强涉检舆情报告、预警及应对工作,积极运用新媒体手段与群众加强沟通和互动,努力扩大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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