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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临河区检察院积极搭建“五个平台”,有力助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确立一个“规范年”,有效搭建制度平台。在年初的全院总结大会上,张文博检察长将2015年确立为规范化建设年,提出了“执法办案规范化、队伍建设规范化、作风建设规范化”的目标。随后,出台了《临河区人民检察院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根据自治区院提出的“八化建设”与“科学抽样评估”活动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完善覆盖各项执法工作的程序标准和实体标准,增强精准化、规范化、制度化,使其成为做好各项执法工作的“指南”和衡量完成工作任务的“标尺”。
二、落实一份“任务表”,有效搭建廉政平台。出台实施《临河区人民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责任内容、工作任务、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采取部门第一负责人向主管院领导、主管院领导向检察长签订并递交《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的方式,层层明确抓廉政建设的责任及要求,强化了廉洁、公正执法的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
三、建立一个“学习栏”,有效搭建学习平台。在本院局域网首页开辟“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专栏,随时公布上级院以及本院的工作方案和部署要求、收集相关的经验材料、发布工作信息,方便全院干警系统学习专项整治工作的精神要求、及时了解活动近况。
四、利用一个“新媒介”,有效搭建宣传平台。为了更好地宣传此次专项工作,临河院通过“两微一端”平台,发布专项工作开展情况的相关信息,让广大干警及人民群众实时了解临河院专项工作的新动态。目前,已发布专项活动信息3期,其中一期被市院微信采用。
五、构筑一道“防火墙”,有效搭建监督平台。一方面,加强案管部门对案件流程的动态监督管理,抓好案件“风险点”的预测和排除;加强监察部门对重点案件的抽查和复查;加强部门内部对案件和办案情况的管控。另一方面,出台了《临河区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施办法》,设立临河区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小组,小组成员由全体检察委员会委员组成。该《实施办法》切实强化了检察委员会对相关案件、主管院领导及中层干部对所办案件的监督把关。通过对案件的层层把关、实时监控,构筑起一道行之有效的“防火墙”,不断促进临河院执法办案更加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