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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盟检察分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针对可能存在司法风险及发现的司法不规范问题及时提醒、指导,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整改,着力规范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使用,积极推进案件管理规范化建设,防止违法违纪等不规范司法行为的发生。
一、注重审查案件“进出关”,促进规范司法理念的转变。一是紧密联系案件管理工作实际,就如何“深化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运用,强化案件受理监督”等专题开展深入分析,对案件受理薄弱环节逐一摸排,整理出运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删除、添加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信息、变更受理案件信息、受理文书制作、扫描等五类易发问题情况,逐项细化《受案标准》,对侦查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从案件管辖权、强制措施情况、案卷装订规范性、材料的全面性等注重实质与形式的相结合,切实解决案件受理细节审核不严,工作粗放、简单等问题。二是针对结案审核流于形式、法律文书审查不细致的问题,进一步完善《送案标准》,制作《结案清单》,每一起案件结案时逐项对照该清单,既审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的文书制作、办案流程、案卡填录等内容,又审查纸质卷宗,做到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内外都规范齐备才准予结案,切实强化干警办案的精细化意识,促进规范司法理念的转变。
二、注重监控办案流程,强化规范司法行为习惯养成。一是流程监控做到“三查”,既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进行日巡查、周抽查、月评查。将案件监管点延伸到所有业务部门的司法关键节点,由专人动态跟踪,采取点案、点问题、点部门、点承办人的方式,争取及早发现不规范问题,逐条清理各业务条线、办案节点的各种不规范行为,及时进行整改,逐步养成规范行为习惯,让各项办案规定入脑入心。二是办案监管做到“两个转变”,既由静态监管向动态监管的转变、由事后备案向过程监管预警的转变。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各项业务工作的程序、办案时限等进行全面的监管,变过去对案件静态的监督为现在的动态监控,变过去的事后纠错为现在的“过程纠错”,为案件质量上牢“安全阀”;将案件的受理、经办、审核到结案,都纳入规范化管理的严密控制之中,对自侦、审查逮捕、公诉等各类案件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控,使监管工作提质增效。
三、注重案件质量评查,确保规范司法工作落实到位。
针对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整体统筹不够有力,计划性不够强、深度不够的问题,结合2014年全盟两级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实践情况,进一步细化各项评查内容和项目,使评查工作能够做到多角度地全覆盖、无遗漏。一是着力规范案件评查的程序。各业务部门每季度结束后十日内,对本部门已办结案件进行归卷和自查,然后移交院评查组开展评查。评查组通过全面审阅案卷材料,对办案程序、事实证据、卷宗装订等方面进行评查,并逐案填写《案件质量评查表》,分类汇总评查发现的共性或典型的不规范司法问题,提出具体等级评定意见,及时反馈至业务部门,业务部门应在收到整改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二是进一步加强案件评查成果的转化。对于案件评查中发现的实体、程序、法律文书等方面的问题,明确要求各业务部门在收到案件评查通报后,认真进行整改,对能补救的错误及时补救,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回复案件管理办公室。纪检监察部门会不定期的对案件的整改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发现未进行整改的业务部门及承办人,一律给予相应的惩罚措施,如取消年终考核评先评优资格等,防止不规范司法行为“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