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蒙文
 
头部蒙文
今天是 支持IPv6网络
您的位置:首页>队伍建设>专题>打击整治养老诈骗

检察日报:主动提供银行卡帮诈骗团伙洗钱 两男子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获刑

时间:2022-06-21  作者:沈静芳 贾瑞宏 杜永吉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字号: | |

 

6月17日《检察日报》第4版 

    

  近日,苏某、黄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达尔罕社区公开审理,30余名社区群众旁听庭审。法院当庭宣判,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分别判处苏某、黄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各并处罚金5000元,对违法所得及扣押的财物予以追缴、没收。 

    

    

  庭审现场 

    

案情回顾 

    

  2021年底,康巴什区居民张某接到一名自称某交易公司客服人员的电话。电话中,客服人员宣称有高额回报的股票理财产品,张某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加入了客服人员介绍的股票讲课群,并下载了名为比尔克的软件进行投资理财。然而,张某投资的钱实际上都转入了一诈骗团伙(另案处理)的银行卡里,并迅速被转到其他银行账户。直到今年初,张某发现不能在该软件提现,这才意识到上当受骗,立即报警。此时,他已累计投入300余万元。 

    

  苏某、黄某便是其中两名提供涉案银行卡的人。202112月底,还在读大专的黄某想通过做兼职赚些零花钱。很快,他被一个招聘信息吸引住了眼球:只需要收集、提供银行卡给大老板们走账,就能以走账流水2‰3‰的比例获取好处费。他立即申请加入,并按照要求收集、提供银行卡。后来,黄某得知银行卡内流入的资金为杀猪盘诈骗所得钱款,但仍未停止提供银行卡。不仅如此,黄某还找到朋友苏某,向其许诺,只要用苏某的银行卡走账成功,就向其支付2000元的报酬。苏某明知这一行为是在帮助犯罪团伙洗钱,却依然把自己的银行卡交给黄某。 

    

    

    

  据了解,苏某提供的银行卡共涉及2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其中就有张某被骗的部分钱款。今年120日,苏某、黄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225日,康巴什区检察院对苏某、黄某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期间,办案检察官依法审查案件事实与证据,认为苏某、黄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获取不当利益,仍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524日,该院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苏某、黄某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作出上述判决。 

    

    

友情链接
其他链接
 
检察微信
检察微信
检察微博
检察微博
今日头条
今日头条
抖音
抖音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